抽放區生產副區長協助區長在分管業務范圍內開展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參與編制、修訂(編)本單位及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劃、規章制度
2.參與制定、修訂(編)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參與制定本區年度安全生產規劃,月、周安全生產計劃;參與編制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計劃。
三、參與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培訓計劃
4.參與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
四、推廣應用先進技術、裝備和工藝
5.推廣應用鉆探專業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并組織人員進行培訓;參與鉆探專業重點課題攻關。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監督、檢查本單位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方案,排查分管范圍內的生產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整改措施;監督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規程、措施。
7.落實管理干部下井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8.落實職業病危害的防治與管理,監督、教育職工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督促落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六、參與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參與實施礦井災害預防計劃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礦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參與事故搶險救援。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八、安全生產職責落實與考核
11.貫徹執行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參與制定并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
12.配合上級事故調查工作,落實調查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
13.履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