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生產年限長、運輸環節多、為了防止發生提升運輸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專項技術措施。
1、礦井提升、運輸系統運輸巷道安全距離、硐窒、軌型,道岔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2、提升、運輸設備各類安全保護裝置或信號裝置應齊全、可靠。
3、鋼絲繩、主要連接裝置及制動系統,每班檢查。主要設備、鋼絲繩、連接裝置定期檢測檢驗。
4、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或者淘汰的提升運輸設備。
5、禁止使用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礦井使用的提升運輸設備。
6、提升、運輸設備禁止超負荷、帶病運轉或超期服役,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維修并做好記錄。
7、斜井、井巷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等安全設施、軌道線路必須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維護檢修并做好記錄。
8、架空乘人裝置(猴車)、調度絞車、小絞車等的各項保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燈、鈴、閘、信號、通訊電話是否齊全可靠,應每日檢查。
9、采用軌道機車運輸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生產礦井同一水平行駛7臺及以上機車時, 應當設置機車運輸監控系統;同一水平行駛5臺及以上機車時,應當設置機車運輸集中信號控制系統。新建大型礦井的井底車場和運輸大巷,應當設置機車運輸監控系統或者運輸集中信號控制系統。
(2)列車或者單獨機車均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3)列車通過的風門,必須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夠發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
(3)巷道內應當裝設路標和警標。
(4)必須定期檢查和維護機車,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者失爆時,機車不得使用。
(5)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或者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有車輛或者視線有障礙時,必須減速慢行,并發出警號。
(6)2輛機車或者2列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離。
(7)同一區段線路上,不得同時行駛非機動車輛。
(8)必須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非危險情況下,任何人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
(9)機車司機開車前必須對機車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啟動前,必須關閉車門并發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司機將頭或者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取下控制手把(鑰匙),扳緊停車制動。在運輸線路上臨時停車時,不得關閉車燈。
(10)新投用機車應當測定制動距離,之后每年測定1次。運送物料時制動距離不得超過40m;運送人員時制動距離不得超過20m。
10、架空乘人裝置必須裝設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脫繩、變坡點防掉繩、張緊力下降、越位等保護,安全保護裝置發生保護動作后,需經人工復位,方可重新啟動,應當有斷軸保護措施,減速器應當設置油溫檢測裝置,當油溫異常時能發出報警信號,沿線應當設置延時啟動聲光預警信號,各上下人地點應當設置信號通信裝置。
11、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傾斜井巷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
(2)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者區段的阻車器。
(3)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設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
(4)在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
(5)在變坡點下方略大于1列車長度的地點,設置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往下跑車的擋車欄。
(6)上述擋車裝置必須經常關閉,放車時方準打開。兼作行駛人車的傾斜井巷,在提升人員時,傾斜井巷中的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是常開狀態并閉鎖。
(7)串車提升的各車場設有信號硐室及躲避硐;運人斜井各車場設有信號和候車硐室,候車硐室具有足夠的空間。
(8)提升信號: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給司機的信號裝置。井口信號裝置必須與提升機的控制回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后,提升機才能啟動。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司機操控臺之間,除有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1套提升裝置服務多個水平時,從各水平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 井底車場的信號必須經由井口信號工轉發,不得越過井口信號工直接向提升機司機發送開車信號。
(9)運送物料時,開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各車的連接和裝載情況。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者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寬或者偏載嚴重有翻車危險時,嚴禁發出開車信號。
(10)提升時嚴禁蹬鉤、行人。
(11)定期清理斜井浮煤浮矸,檢查維修地滾等。
12、人力推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1次只準推1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者等于5‰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m。
(2)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者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出警號。
(3)嚴禁放飛車和在巷道坡度大于7‰時人力推車。
(4)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車輛,確需停放時必須用可靠的制動器或者阻車器將車輛穩住。
13、井下使用的膠帶是否阻燃,是否有檢測報告,各項保護是否齊全有效。
14、建立健全礦提升運輸管理機構是,配齊專業管理技術人員。
15、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并來格執行。
16、提升運輸管理人員責任、分工明確,重點搞好現場管理,嚴抓隱患問題排查,對“三違”人員頂格處理。
17、礦井機電運輸專業特種作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并做到持證上,規范操作。
18、搞好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19、定期機電運輸專項檢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按“五落實”整改到位并驗收。
20、來格執行“四超”物資運送專項技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