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 況
為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在生產過程中或在檢修設備中的安全,特制訂本措施:
二 、施工前準備
(一)地面施工準備
1、檢查氣瓶。必須認真檢查,檢查氧氣瓶、乙炔瓶閥門關閉嚴密無泄漏,氧氣、乙炔足量,壓力負荷達到要求,并認真清點好領取數量。
2、檢查氣割器具。必須對氣管、減壓閥、氣壓表、回火防止器、割炬等認真檢查,確保氣割器具完好,氣管及連接部位不漏氣。
3、氣割器具裝車。將氧氣、乙炔及氣割器具裝入礦車,作好入井準備。氧氣瓶、乙炔瓶不能裝在同一礦車內,且不得與其它可燃材料、大型金屬物件以及大塊矸石等混裝;氣管及其它器具不得裝車運輸,必須專人攜帶以防擠壞。
4、入井要求。地面準備工作負責人持審批好的氣割措施,在井口進行人員登記,氧氣、乙炔數量及施工地點后,井口檢身處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批準下井。
(二)井下運輸
1 、運輸路線:地面→副斜井→輔運大巷→施工地點。
(三)施工人員入井前準備
1、施工人員要求。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證上崗,配齊防護用品。
2、火源攜帶。火源為打火機一只,由現場負責人負責攜帶,火源入井時,要攜帶審批好的專項氣割措施,并在井口進行火源登記。
3、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
4、施工人員入井前準備檢查工作由井口檢身工負責。
(四)井下施工準備
1、清理施工現場。將工作地點及附近前后兩端各10米范圍內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凈;將作業現場雜物清理干凈,以防人工搬運材料時被絆倒,同時要小心地滑。
2、放置氣瓶。氣瓶距工作地點間距必須在10米以上,且兩種氣瓶間距不小于10米;氣瓶必須垂直站立放置在安全地點,并可靠固定,防止傾倒,嚴禁在底板上滾動。
3、備好水源及消防器材。工作地點應配備8kg干粉滅火器2臺,工作人員必須了解滅火器使用方法;施工地點配有供水管路,水量充足,設專人負責噴水。
4、井下施工準備工作由專業副總負責檢查落實;安檢員負責施工安全設施檢查。
(五)氣割作業前準備
1、人員到位。現場負責人檢查氣割操作工、現場監護工、灑水滅火工、瓦斯檢查工、安檢員到位情況。
2、設定安全監護。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3、氣割前器具檢查。由氣割操作工再次對氣瓶、減壓閥、氣壓表、氣管、割炬等器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確認完好后,將各部件對接。
4、現場灑水。由專職灑水工向施工點灑水,確保施工點10m范圍內潤濕。
5、檢查瓦斯。瓦斯檢查工對氣割工作地點及附近20m范圍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和通風狀況進行檢查,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及附近20m范圍內巷道頂部無瓦斯積存時,方能進行氣割作業。
6、在施工點上風側3m范圍內,距頂板500mm處懸掛一臺便攜式甲烷檢測儀,以便隨時監測風流中瓦斯濃度。
7、請示。經施工負責人、安檢員、瓦斯檢查工共同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后,由施工負責人向調度室匯報現場準備工作完畢,并請示調度室是否可以開始施工,經調度室許可后方能施工。
8、施工前氣割設施檢查、連接工作由羅鎖負責;氣割作業前準備工作由現場負責人負責檢查落實;瓦斯檢查工負責施工前有害氣體檢查;施工負責人、安檢員、瓦斯檢查工共同檢查確認。
三、氣割操作技術要求
1、施工過程中氧氣瓶、乙炔瓶要直立放置,固定牢靠,不得在地上亂滾動,氣管必須理順,不得遭受擠壓或踩踏。
2、氧氣瓶、乙炔瓶、減壓閥、氣壓表、割炬、氣管及連接部位等必須密封完好,不漏氣,氣壓表能正確指示。
3、氣割作業時,槍嘴應盡量遠離附近纜線、設備,避免在工作中被氣割渣或火焰損傷。鄰近的可能被加熱的機械部分經常灑水降溫,以防損壞。
4、施工中瓦斯檢查工應每隔5分鐘全面檢查一次工作地點風流中的有害氣體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0.5%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并用水迅速將熔渣冷卻。
5、施工現場懸掛的便攜式甲烷檢測儀設專人觀察,實時監測風流中瓦斯濃度。
6、氣割作業時,現場監護工對氣割操作實時監護,嚴格按規程操作;現場負責人經常對施工現場巡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7、操作人員離開作業現場或暫停作業時,必須及時關閉氣瓶閥門,并設專人看管設備;停止作業必須拆除氣割用具。
8、施工安全監護人員;安檢員負責安全設施檢查;瓦斯檢查工負責有害氣體檢查。跟班礦長負責焊接過程的全程監督。
四、施工組織措施及安全責任劃分
1、現場負責人:施工人員組織、安全、質量及措施的監督、確認,并妥善保管火種。
2、氣割操作工:施工機具、施工材料的安全檢查,按照施工措施和本工種操作規程要求進行安全作業,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
3、現場監護工:對安全設施和施工環境檢查,施工安全、質量、措施執行落實,并對每道施工工序進行確認。
4、灑水滅火工:準備施工現場消防設施,施工時對施工點灑水、降溫。
5、瓦斯檢查工:施工現場的有害氣體檢查。
6、安檢員: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檢查、安全操作檢查、消防設施檢查及措施執行情況監督、確認火源熄滅。
7、向調度室匯報施工結束,可以開始生產。 運輸隊將器具升井后,清點數量、確認完好后,交由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核對數量、確認完好后回收入庫。
五、安全措施
1、現場準備兩個8L干粉滅火器,由 當班隊長負責,在焊接時取下保險栓,噴嘴對準焊接點處,隨時準備滅火工作。
2、在焊接前必須先將焊接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雜物清理干凈,特別是易燃物品必須全部運走。嚴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現場。
3、 現場必須準備0.5m3灰砂,以備焊接時滅火用。
4、焊接前當班瓦檢員 必須在現場先檢查瓦斯,確保施工地點20m范圍內瓦斯濃度低于0.5%以下時方可進行焊接工作,在焊接過程中必須每5分鐘檢查一次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達到0.5% 以上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后方可繼續作業。
5、施工負責人及監護人員要全程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進行監護,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6、施工人員嚴格落實井口井筒作業安全操作及防護,施工時必須保證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7、施工前應對所使用的電焊工具進行仔細檢查,發現不完好、不安全要立即更換,不準用無安全防護的施工工具進行施工。
8、電、氣焊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
9、氣割作業時,氣割點的下方必須使用鐵桶或鐵板承接熔落物及火星,氣割部位以及氣割掉的廢料必須及時灑水降溫,以防高溫物體灼傷人員。
10、作業時,嚴禁作業人員將頭、手、腳放在兩個金屬構件之間,嚴防發生擠傷人員事故。
11、在施工點上方懸掛的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必須確保讀數準確。
12、作業時,施工人員要佩戴保護用品,穿好工作服、扎緊袖口,佩戴好防護眼鏡,以防刺傷眼睛和傷害皮膚。
13、火源要由現場負責人妥善保管,嚴禁將火源用于非氣割作業的其它作業,嚴禁人員玩耍火源,隨意引燃。
14、氣割作業中若遇到停風、風流出現異常或瓦檢儀報警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關閉氣瓶閥門,待查明原因并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開始工作。
15、現場使用的措施必須貫徹學習,措施中涉及人員在貫徹學習記錄上簽字。
16、施工環節要有確認、簽字,每項工作必須由負責人確認無誤、簽字認可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嚴禁代替簽字。
17、施工中,如現場負責人臨時不在現場,則必須指定專人行使職責。
18、在施工過程中,當班跟班礦長、班長、瓦檢員必須在現場監督執行,嚴禁脫崗。
19、參與施工人員應是經過培訓持電焊操作工證的人員才能上崗作業,作業前先認真學習貫徹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然后在確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簽字進行施工。
20、由項目部派安檢員到現場監督指揮工作、瓦檢員監測施工區域瓦斯濃度。
21、由調度監控室對施工現場進行全程監控,發現有不安全因素立即通知施工人員停止施工撤離施工區域。
22、參與施工的人員必須佩戴齊全勞保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電焊手套、防護手套、護目眼鏡、電焊面罩),帶齊施工過程中所能用到的施工工具(電焊工具一套)。
23、指派人員清理施工現場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物,施工人員將電焊工具放到施工地點。
24、施工負責人做好人員分配:專人負責協助焊接;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護;專人負責焊接。
八、施工收尾措施
(一)施工后現場管理
1、作業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后,要先關閉氣瓶閥門,及時收好割炬、氣管,核對氣割器具和火源數量。
2、施工結束,必須將現場打掃干凈,施工現場再次灑水,經檢查無異常情況,由施工負責人向調度室匯報作業完畢,經調度室許可后方能離開作業現場。
3、指派專人現場監視1小時,及時將未熄火源熄滅,冷卻高溫物體,發現異常現象,立即處理。
4、施工后現場管理工作由現場負責人負責;并由現場負責人指派專職灑水監視施工后的現場情況。
(二)施工后,氣瓶及施工器具管理
1、作業完成后,氣瓶及施工器具必須當班裝車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2、氧氣瓶、乙炔瓶不能裝在同一礦車內,要分礦車運輸,經檢查確認后交運輸隊升井;氣壓表、氣管及割炬由專人攜帶升井。
3、引燃火源由火源攜帶者專人攜帶升井,上交到隊值班人員。
4、氣瓶及施工器具升井后,安排專人(施工前地面準備工作人員)負責認真核實升井設備數量,嚴禁將施工器具及火源等遺留在井下。
5、施工器具回收由現場負責人負責;地面清查施工器具和氣瓶工作由井上負責人負責。
7、確定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員應將焊接用具及時回收到庫房歸類放置好,不得亂丟亂放。
九、本措施必須經貫徹學習并經有關操作人員簽字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操作技術規范》、《防滅火安全技術措施》及上級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