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采煤國家都將優先發展露天采煤作為增加煤產量的主要途徑,只要有條件,盡量實現集中開采,以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成本。我國也是這樣,無論是建國初期擴建和建設的撫順西露天礦和海州露天礦,20世紀60年代建設的平莊、義馬、哈密等露天礦,80年代大規模建設的伊敏、霍林河、準格爾、安太堡等幾大露天礦,都為我國煤炭產量的增長、國民經濟的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也取得了巨大的經濟效益。
但是基于歷史原因,認識自然的局限性及法制法規的不完善,露天采煤業迅猛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的礦山環境問題和生態破壞,已嚴重影響地區的生態環境質量和經濟持續發展。這是我們亟待解決而又要認真對待的大問題。
1露天煤礦開采引發的環境問題
露天采煤形成的凹坑,由于地質構造、邊坡巖體、地表水地下水作用等原因誘發滑坡、塌陷、水土流失、泥石流等一系列地質災害,又引起地面變形而危及周邊地區的工業企業和居民建筑的安全。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又破壞了原來的生態地質環境。
2露天煤礦開采引發環境問題的原因
我國露天煤礦開采環境問題復雜、多樣、特殊、敏感,由于特定歷史因素影響對礦業城市地質環境和生態環境的影響和破壞非常巨大。隨著國家環保意識增強,80年代以來建的新礦區環境狀況有所改善,有的礦區達到了較好水平,如平朔安太堡露天礦就比較好地解決了露天開采中環境恢復和治理問題。因此總結這方面的經驗教訓意義是重大的,對搞好露天煤礦開采環境問題的防治是非常必要的。
在計劃經濟時期,煤礦企業利潤都上繳國家而很少投入由開采造成的環境問題治理經費。
如撫順西露天礦、阜新海州露天礦這樣的國有大型礦山企業,所產煤炭、所創利潤和效益基本上均上繳國家,而幾十年來開采帶來的嚴重的環境危害卻留給了地方;露天煤礦開采初期和中期環境危害的范圍與烈度均較小,沒有引起決策者、管理者和采礦者的注意。加上環保意識薄弱而使環境隱患越積越多,幾十年后造成了環境的惡化和災害的發生。
無法回避的是,歷史沉淀這些環境問題,只有依靠各級政府加大投入或積極組織才能逐步地治理和恢復。
以往傳統的地質、采礦,管理學科沒有或很少將礦山環境勘查、評價、預測、管理、立法、執法與露天煤礦勘查、露天煤礦建設、設計、生產、閉坑有機地貫穿始終結合起來。各學科均有自己的側重點,如露天采礦學就追求剝離最少,采煤最多,只要不滑坡,邊坡越陡越好,很少考慮地面變形或閉坑后災害,很少以綜合的長遠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作為本學科研究追求的出發點。
露天煤礦開采環境問題根本上說是人類采礦工程活動使環境發生變化或惡化。這就需要決策者、管理者、生產者有戰略眼光和戰略胸懷,不僅僅關注自身的、近期的經濟效益和繁榮,還應從保持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愛護人類居住的家園的高度去從事露天煤礦開采,主動地、積極地利用開采工程改善、美化周邊環境,變有害為無害,變不利為有利,實現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安太堡露天煤礦開采就在防止水土流失、改變土壤成份、實現廢棄地植被、綠化、復墾、生物治理方面取得巨大成績,使礦區的生態環境比開采前好。這方面的經驗值得研究推廣。
3露天煤礦開采環境問題的治理對策
露天煤礦開采所誘發和種種環境問題及災害的防治是一項復雜的、綜合的、龐大的系統工程。要應用環境地質學、采礦學、系統工程、工程經濟學等學科的原理和思路研究防治對策。從注重分析性思維向分析性、協調性、綜合性思維轉化;從單項技術、分科發展,常規觀測向復合技術、現代信息手段、多學科綜合系統發展轉化。追求最優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實現煤炭開采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實現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在此露天煤礦開采引發的環境問題治理提出幾點看法。
(1) 區分環境問題歷史舊賬和新賬,從而明確環境恢復治理的主體和責任人。
要由目前的礦山企業來承擔歷史遺留的環境問題的治理顯然是不現實的。因此盡早區分歷史舊賬和新賬,是明確環境恢復治理責任、內容、資金來源和實施主體的重要前提。
歷史舊賬和新賬的劃分,建議以企業由計劃經濟轉為市場經濟即企業利潤基本上繳國家轉為企業自負盈虧的年份為界。
對于歷史舊賬,應主要由政府承擔,主要依靠國家、省市政府投資、組織治理。而新賬必須主要由企業承擔,嚴格執行誰破壞誰治理、誰負責的原則。
撫順西露天礦、海州露天礦這樣的老礦,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環境問題主要由國家、政府承擔治理恢復;而進入市場經濟后由于露天開采引發的新的環境問題則必須由企業承擔,進入企業生產成本,負責治理恢復;而新建礦山,則必須從勘察、立項、建設、設計、生產開始就從法制上、管理上明確責任人,并負責到礦山閉坑。確保環境得到恢復和改善。
(2) 完善、修改的制定包括露天煤礦開采在內的有關標準、規范,使礦山開采的環境管理和治理具有可操作性、規范,使礦山環境管理和治理具有可操作性、針對性和科學性。實現露天煤礦開采從勘查、建設、生產、閉坑全過程的管理和監督有法可依。實現露天煤礦開采環境的改變一破壞一恢復一重建的良性循環。促進可持續發展。這就從源頭避免、減少了環境問題的危害和地質災害的發生。
(3) 露天煤礦建設開采的規劃要充分考慮開采至最終境界可能帶來的環境問題和災變。規劃和設計中要充分考慮不要在可能的環境災變區設計民用與工業建筑。這一條對新建露天煤礦是必要的。
(4) 在地質環境問題較嚴重的露天礦,建立環境地質監測網站和地質災害預警系統。主要針對已經建設和正在生產的露天煤礦,且環境災變問題已經存在并影響、危害地面建筑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情況下建立。如撫順發電廠及地面興平路等均建有地面變形監測線網,實時監測并預測變形趨勢,為及時采取災害防治措施,避免損失提供依據。
(5) 老的露天煤礦,開采已幾十年,造成的環境地質災害已成事實的情況下,防治對策建議遵循兩條原則:一是避讓原則,不要有災害區內布置工程建設和居民建筑,已有的盡量考慮搬遷;二是針對性治理原則,對不宜搬遷的重要設置和建筑,采對針對性治理原則,對不宜搬遷的重要設置和建筑,采取針對性治理,如加固、屏蔽、采礦回填、邊坡壓腳等。宜進行幾個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要綜合考慮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和安全風險性。
(6) 對于新建露天煤礦,決策者、管理者、采礦者應站在保護生態環境的戰略高度,主動的通過采礦工程活動改善和重建周邊地區的環境。如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礦就做出了有益可喜的成績。通過開露天礦、修水庫、改河道、改變地形和地層層位、調整土壤結構、防止水土流失、復墾種植等,不但避免了環境的惡化,而且通過露天煤礦開采,建設一生態環境更好的新礦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