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產前,要求巷道內的噴漿支護必須到迎頭,并按《主平硐掘進作業規程》要求執行。
2、停產前,需對整個巷道進行檢查,對巷道存在有空幫空頂等支護有安全隱患的,必須整改到位。
3、停產前必須搞好巷道內的文明生產。
4、停產前,掘二工區必須把施工所用的各類設備抬放在無淋水、且安全的地點,并擺放整齊。
5、停產前,機電科需對整個主平硐生產區域的機電設備進行檢測,工區做好相關設備的抬高處理,做到電纜管線的吊掛整齊,并做好設備的防潮工作,防止設備因受潮影響假后恢復生產。
6、工區必須將掘進生產用的錨桿鉆機、鑿巖鉆機等回收到井外進行保管。
7、停產前,掘二工區必須安排人員對巷道內的水溝進行全面的清理,確保全部水溝正常排水。 }
8、停產期間主平硐掘進頭停電、停風、停水,掘二工區停產前一個班次的人員施工結束后,要將該區域的各項工作按要求嚴格執行,必須處理結束后方可撤離。
9、通風科在停產后,必須對巷道實施打柵欄封閉。
三、恢復生產安全技術措施:
1、 恢復生產時,必須先由通風科制定措施后,對風機等通風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保證通風設備正常,在確認瓦斯濃度不超過標準的情況下,人員方可進入巷道迎頭。
2、施工人員進入巷道迎頭時,必須先由有經驗的施工人員全面檢查施工區域及巷道迎頭的支護完好情況,發現存在的任何安全隱患必須先行處理,在保證無安全隱患的情況下,其他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地點。
3、機電科和掘二工區將停產之前拆除和移位的機電設備按安全生產要求全部恢復到位。
4、施工人員使用機械設備之前,首先由維護工對該區域的機電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保證機電設備正常運行后,方可送電進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