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斜巷運輸必須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實”。“三好”:絞車設備完好、巷道支護質量好、軌道道岔質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有地滾和軌道防滑裝置、有信號及躲避峒室、有聲光兼備報警裝置;“二落實”:崗位責任制落實、檢查維修制度落實。
2、把勾工必須做到“六不掛”即:安全設施不齊全可靠不掛;聯系不清不掛;“四超”車輛無措施不掛;物料裝車不合格不掛;連接裝置不合格不掛;斜巷內有行人不掛。
3、絞車司機必須做到“六不開”即:絞車不完好不開、鋼絲繩不合格不開、安全設施及信號設施不齊全不開、超掛車不開、信號不清不開、“四超”車輛無措施不開。
4、斜巷運輸嚴禁蹬鉤,行車時嚴禁行人;人員上、下時必須經把鉤工同意并打停車信號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車場和各甩道口必須安設與絞車聯動的聲光報警裝置。
5、在斜巷內作業,必須編制安全措施。
6、斜巷運送“四超”車輛時,必須制定專門措施。
7、各斜巷運輸系統必須建立齊全的技術管理檔案。
8、斜巷運輸嚴禁用調度絞車向斜巷中裹車;車輛掉道時嚴禁用絞車牽引上道,斜巷下車場禁止用絞車主繩帶車。小絞車禁止兩個方向牽引礦車。
9、采區運輸巷具備條件的應優先使用無極繩連續牽引車。
二、斜巷巷道、車場和峒室
1、斜巷巷道、各車場、各甩道及峒室必須有設計,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
2、車場具體要求:
(一)采掘運輸斜巷各車場長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車長度的1.5倍。
(二)主要運輸斜巷各車場的長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車長度的3倍。
(三)上車場不得有向斜巷的傾斜度。
3、運輸斜巷的中部及下部車場甩道的軌道曲率半徑,必須滿足安設標準道岔的需要。
4、斜巷運輸,需要使用對拉絞車,必須制定專門措施。嚴禁在斜巷內摘掛鉤。摘掛鉤地點水平段巷道長度不得小于一次串車長度的1.5倍。
5、 斜巷內流水不得沖刷道床。
三、絞車
1、小絞車安裝全部采用地錨,絞車必須上底坐,地錨不得直接打在絞車的底托架上;25KW(包括25KW)以上絞車必須使用混凝土固定;井下使用的回柱絞車必須上底坐,其固定必須使用四根木質壓柱加二根木質戧柱,尾部再加“老漢柱”滑輪穩固。
2、絞車硐室的規格尺寸符合要求,掘進延伸巷道使用的小絞車,必須進硐室。硐室長×寬×高:11.4KW 5×2.2×1.8米 、 25KW 5×2.2×2米 ,大于6米要有獨立通風系統;在絞車正前方的軌道中心設置強度足夠的雙向導向輪。
3、絞車滾筒的鋼絲繩必須纏繞均勻,不得有松繩,纏繩量符合規定;鋼絲繩不得挽疙瘩并定期檢測、更換;鉤頭及保險繩的制作符合有關規定。
4、小絞車安裝位置、方向必須合理,有足夠的操作空間,視線好,已固定的絞車如出繩方向不正,必須安設拔繩輪。不得在絞車運行時人工別繩或用其它物件別繩,保證絞車的纏繩效果及運行安全。
5、小絞車信號必須聲光兼并,雙向對打與遠方操作按鈕一并固定在操作牌板上;技術牌板內容齊全,字跡清晰。
6、不論任何隊組所管轄的小絞車,必須建立小絞車定期檢修制度,保持運行中的小絞車臺臺完好。要建立包機制度,定期監測絞車運行狀況,監測內容包括穩固、信號、絞車完好、絞車纏繩、鋼絲繩磨損及斷絲、斷股、挽疙瘩、鉤頭、保險繩、護繩板齊全完好等情況。地面設立監測、維修記錄臺帳;絞車管理牌板明確檢修責任人及管理人,做到責任到人。
7、使用小絞車拉運物料前,小絞車司機必須檢查絞車完好、鋼絲繩、鉤頭、信號、軌道及擋車設施等,發現隱患排除后,方可使用;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且合格后才能持證上崗。
8、小絞車拉運物料時,拉運區間所有巷道口必須設置警戒,做到“行車不行人”。
四、信號裝置
1、斜巷多水平或雙勾提升時,各水平或各車場所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人員上、下地點應懸掛信號牌,任一區段行車時,各水平皆須有信號顯示。
2、斜巷窄軌運輸系統的信號要聲、光兼備,安裝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墻(架),線路吊掛整齊。
3、斜巷上車場和絞車房不準共用一套信號裝置,車房必須有信號電源失電警示裝置。
五、鋼絲繩及連接裝置
1、鋼絲繩選型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斜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和鋼絲繩之間的連接,都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鋼絲繩頭若采用插接,插接長度不小于3.5個捻距;若使用繩卡,可以用與鋼絲繩直徑相匹配繩卡子固定,但數量不少于3個。
3、斜巷采用串車提升時,必須使用保險繩,保險繩長度為略大于一次提升串車的長度(不超過一輛車長度)。保險繩一端必須與主提升繩相連,另一端掛在提升串車尾部車輛連接器上并連接牢固。
4、斜巷運輸使用的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換繩時,必須用2倍于其最大靜載荷的拉力進行試驗。礦車連接裝置至少每年進行一次2倍于最大靜載荷的拉力試驗,試驗記錄存檔備查。
六、斜巷安全設施
1、斜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裝設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凡新設計的運輸斜巷,必須同時設計相應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并根據具體使用條件進行選型設計。斜巷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的設計經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
2、斜巷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檢修和試驗,要做到動作靈敏、操縱靈活,擋車可靠。
3、對于斜長小于20米的斜巷,上部車場必須設置一擋;對于斜長在20米至50米的斜巷,上下車場必須各設置一擋;對于斜長大于50米必須按下列規定設置擋車設施:
(1)上部車場:變坡點前2米處必須設置阻車器。在09年6月底前,拉運物料較多的斜巷,其阻車器要使用與絞車閉鎖的電動式阻車器;
(2)上部變坡點下20米處:設置電動式撈車器。要求與上部阻車器聯動。
(3)下部變坡點上20米處:設置自動常閉式撈車器。
(4)中部:在變坡點下方20米與下部車場兩擋視其實際長度及坡度增設一定數量的擋車裝置。
(5)所有使用中的擋車裝置試驗期限不得超過1年,并做好記錄。
(6)各類車場必須合格,能夠滿足生產需要,為職工安全運輸創造良好的條件。
3、斜巷串車提升,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區段的阻車器;在上部平車場入口處安設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勾地點的阻車器;在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在變坡點處及下方略大于一列車長度的地點,安設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往下跑車的連鎖擋車欄。連鎖擋車欄必須和絞車聯鎖,兩欄同時打開時,絞車無法運行。
4、斜巷下車場起坡點和各甩道起坡點必須安設一道常閉遠控的擋車欄,把勾工必須在躲避硐室內遠控操作,擋車欄正常處于關閉狀態,車輛通過時方可打開,車輛通過后自動關閉。
5、下山掘進時,迎頭向上要安設兩道常閉擋車欄,第一道距離迎頭或扒裝機尾不超過15m,第二道距離第一道不超過所提一列車長度加3m,兩道擋車欄隨掘進或扒裝機前移。
6、上山掘進時,下車場起坡點向上5m安設第一道常閉擋車欄,距迎頭或扒裝機尾不超過15m安設第二道常閉擋車欄,此擋車欄隨掘進前移。
7 、巷道高低起伏,鋼絲繩磨頂板或棚梁時,要裝壓輪,數量以不磨頂板或棚梁為準;甩道或下車場側幫要裝立輪,甩道道芯要裝耙繩輪和托繩輪,數量以不磨繩為原則。
七、軌道、道岔管理規定
1、大巷、采區的軌道軌型不低于30Kg/m,采區聯巷和順槽的軌型不低于22Kg/m,道岔的軌型與軌道必須配套。
2、30Kg/m與22Kg/m軌道的聯接必須使用異型夾板。
3、大巷、采區的軌道必須使用預應力砼軌枕(鋼筋爪式),軌枕間距不大于0.7米;采區聯巷和順槽必須使用與軌型相配套的、規格尺寸標準的枕木、道釘,枕木間距不大于0.8米。
4、取消18Kg/m軌道,取消非標準道岔;軌道、道岔合格率必須分別達到80%、60%以上。
現執行的作業規程要按以上規定進行修改完善,新編作業規程時,必須執行以上規定。
八、“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的執行
1、大巷及采區軌道巷,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存在問題的單位,要在礦井的近期規劃中按排工程給予解決,暫時不能解決要制定專門措施進行貫徹執行。
2、既行車又行人的采區軌道巷,在人員上下班高峰期,禁止運送物料;運送物料時,要在行車區間的所有道口必須設置聲光、語音信號裝置并派專人設置警戒,杜絕人員進入。
3、軌道斜巷,運行物料時上、下部車場必須派專人設置警戒。
九、管理制度及人員配備
1、礦井要有計算機繪制的礦井運輸系統圖,圖中要標明各斜巷及其設備、設施的技術參數。
2、運輸斜巷,要建立竣工驗收制度。
3、必須建立嚴格的斜巷軌道運輸崗位責任制,使用單位必須設專人負責對軌道、鋼絲繩、絞車、車輛連接裝置及各種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調試,保證斜巷設備、設施等處于完好狀態,具體負責人和設備設施包保牌要懸掛在現場。
4、斜巷各車場均須懸掛斜巷標志牌,注明斜巷長度、坡度、允許掛車數、鋼絲繩規格和安全設施等。
5、斜巷運輸,必須配齊崗位工種人員并持證上崗,絞車司機與把勾工不得相互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