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礦井重大災害事故的發生,確保我礦安全生產,現對礦井的頂板、水、火、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規定:
1、礦井必須編制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2、礦井必須對礦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預見性。
3、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所需要的費用、材料和設備等必須列入企業財務、供應計劃。
一、礦井頂板事故預防安全管理制度
1、礦井采、掘工作面工程及所有其它井下工程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管理規定做好頂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中必須編制工作面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作業規程必須報礦有關科室和礦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執行。
2、采煤工作面必須及時回柱放頂或充填,控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時,工作面禁止采掘作業。用垮落法控制頂板,回柱后頂板不垮落、懸頂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時,必須停止采掘作業,采取人工強制放頂或其它措施進行處理。
3、采煤工作面必須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嚴禁在控頂區內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頂底板松軟或破碎、過斷層、過老空、過煤柱或冒頂區以及托偽頂開采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4、加強掘進工作面的頂板管理工作。要求嚴格執行敲幫問頂、一炮三檢,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連鎖。對掘進巷道貫通要作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氣體超限、防止通風系統混亂、防止放炮崩透著火、防止崩壞設備、防止貫通傷人、防止冒頂等工作。當兩個掘進工作面相距20米時,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實行單工作面掘進。
4、用垮落法控制頂板時,回柱放頂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頂與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作業的安全距離,放頂區內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5、采煤工作面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存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工作面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梁、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放頂人員必須站在支架完整,無崩繩、崩柱、甩溝、斷繩抽人等危險的安全地點工作。回柱放頂前,必須對放頂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頂時,必須指定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
7、采掘工作面防止漏煤的注水措施和具體要求,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8、采掘工作面要堅持有組織地進行頂板動態監測和頂板離層監測,并定期對頂板管理和監測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9、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前探梁。嚴禁空頂作業,嚴格執行敲幫問頂。
10、采用錨網、錨噴等支護時,錨桿必須做拉拔試驗,必須對頂板離層進行監測,對噴體必須做厚度和強度檢查,并有檢查和試驗記錄。
11、生產技術部門要定期進行檢查、分析頂板活動規律,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
二、礦井瓦斯事故預防管理制度
1、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檢查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每班至少檢測兩次。對本班沒有進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檢查一次。
2、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報告。
3、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總工程師審閱,并進行簽字。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必須制定技術措施,進行處理。
4、礦井必須從生產管理上對采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積聚。當發生瓦斯積聚時,必須及時處理。具體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5、井下各處瓦斯的允許濃度及超限處理措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6、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的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理。
7、井下所有的盲巷、報廢巷道和采區必須打柵欄,掛上警示牌。柵欄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并嚴加管理。
三、礦井水災事故預防管理制度
1、礦井每年必須編制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
2、礦井每年雨季必須對井上、下防治水工程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安全程度評估。評估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整改。
3、礦井必須有水文地質和礦區范圍內老窯積水資料,對地下水有“探、防、堵、截、排”的綜合措施。
4、地面防治水:
(1)低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須修筑堤壩、溝渠、疏通水路;
(2)井口附近和塌陷區內外的積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時,必須修筑排水工程;
(3)有滑坡危險的地段,必須制定防止滑坡的技術措施;
(4)地面報廢的鉆孔必須及時封閉;
(5)排到地面的礦井水,必須妥善處理,避免再滲入井下;
(6)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后,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及其附近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和巖溶塌陷等現象。發現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5、井下防排水制度:
(1)井下主要水倉必須有主水倉和副倉,當一個水倉清理時,另外一個水倉能正常使用。新建、改擴建礦井或生產礦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時,主要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8h的正常涌水量。主要水倉的總有效容積不得小于4h的礦井正常涌水量。采區水倉的有效容積應能容納4h的采區正常涌水量;
(2)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能力要符合設計;
(3)排水管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
(4)主要泵房至少有兩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應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車場,且應設防水密閉門、防火門;
(5)泵房和水倉連接通道應設置防水閘門;
(6)水倉沉淀池每年至少清兩次淤泥;
(7)在建礦井在永久排水系統形成前,各施工區必須設置臨時排水系統,并保證有足夠的排水能力。
6、井下探放水制度:
(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須有專人負責;
(2)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3)探水作業必須編制操作規程;
(4)用鉆孔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
礦井水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發布日期:2013-2-1 17:33:06 信息來源:脈道采礦網
防治礦井水害的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煤礦應查明礦區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情況,編制中長期防治水害規劃和年度防治水害計劃,并組織實施。每個礦井要有準確的井上下對照圖、地形地質圖。中型以上的礦井,要建立地表移動塌陷觀測站,測出本礦的地表移動數據。有了井上下對照圖,就可以知道井下采掘工作面與地面河流、溝渠等的位置關系。有了地形地質圖,就知道煤層、巖層特別是透水巖層(如石灰巖、砂巖)的露頭與地形的位置關系,知道這些巖層水的補給水源是河流還是大氣降水。有了地表塌陷移動觀測資料,就可知道礦井開采對地表的影響,采空區垮落后形成的“三帶”是否與地表水溝通、流入井下,以便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
1)、防治地表水害的措施
①、留設防水煤柱。礦井上方有江、河、湖、海、水庫等,對礦井有危害,有透水的可能,而且不能排干,可留設防水煤柱。
②、河流、溝渠改道。河流、溝渠壓在煤層及巖層的露頭部分,大量向井下漏水,對采礦有透水的威脅,可以對河流、溝渠改道。河流向井下漏水時,還可以采取對河床鋪底的措施進行防漏。
③、積水排干。對于塌陷坑積水、池塘積水等,只要有突水的可能就必須將積水排干方能生產,且在生產過程中要定期查看地面積水。特別是急傾斜煤層采煤工作面出現漏斗形塌陷坑,透水威脅更大。因此,急傾斜煤層開采時,必須降低開采上限,留設防水煤柱,確保安全。
④、水力充填。采煤工作面不用垮落法控制頂板,而采用水砂灌注采空區,把采空區頂板支撐起來,降低下沉量,降低對地表下沉的影響,避免水流進入井下。
⑤、抬高主井、副井、風井的井口標高。為確保雨季安全,要調查礦井周圍最高洪水位及山洪暴發的影響,抬高主井、副井、風井的井口標高。
2)、防治井下水害的措施
井下水害包括老窯水、采空區積水、老巷道水、鉆孔水、斷層水、陷落柱水、石灰巖溶洞水、砂巖水、礫巖水、沖積層水等。
①、老窯水的防治
A、成立清查老窯情況的組織機構。
B、詢訪在老窯工作過的老同志,弄清開采年限、開采煤層位置、開采距離和深度以及涌水量大小等。
C、查找已有老窯的圖紙和資料。認真分析判斷后,制訂防治老窯水的方案,并認真實施。
D、在情況不明的情況下,堅持“有疑必探”的原則向前掘進。打超前探水鉆時,如有透水征兆,不能起鉆,要盡快匯報,處理險情。
在探放水時要安裝水泵和排水管路,建立好水倉,以保證萬一探出水之后不會影響生產或導致事故發生。
特別注意的是,若老窯水是開采上層煤形成的采空區積水,而新開的礦井或者新采區是開采的下層煤,這種頂著老窯水的采煤,隨時都有發生突水事故的可能。因此,在未弄清情況、上層煤采空區水未疏干之前,禁止頂水采煤。
②、礦井采空區積水和老巷道積水的防治
礦井的采空區及老巷道天長日久必然存在積水。防治工作要求測量部門測量填圖要及時準確,不能漏填,當掘進工作面接近采空區和老巷道時要先探后掘。采煤工作面回采時,對生產有威脅,要打鉆把水疏干。掘進工作面需要掘透老巷道時,一定要先把老巷道水排干后,才能掘透老巷道。
③、鉆孔水防治
鉆孔雖小,但水涌出來卻可以淹井。鉆孔水害防治措施是:先查鉆孔的平面位置是在采掘工作面的什么位置,然后查鉆孔的封孔質量。如果鉆孔穿透富水層,封孔質量不好,為確保安全則需請專業隊伍用鉆機重新封孔。另外,還可以留保護煤柱保護鉆孔。
④、斷層水的防治
斷層分為透水斷層和不透水斷層。防治斷層水的措施是:查閱地質報告或水文地質報告,較大的斷層可查出是透水斷層還是不透水斷層。如果斷層含水豐富,可用留設斷層防水煤柱的辦法,防止斷層面出水發生透水事故。斷層位置不清、不知道是透水斷層還是不透水斷層時,可用井下鉆探的辦法探清斷層位置及斷層面透水情況。如果斷層含水豐富與奧陶紀灰巖連通或與其他厚層狀石灰巖溶洞、含水砂巖連通,斷層面水大,不易疏干,最好留設斷層防水煤柱保護斷層。在井下用鉆探的辦法探斷層時,事先要建立好排水基地。在逆斷層下開采,斷層的上盤壓在煤層之上,留設斷層防水煤柱。
⑤、陷落柱水的防治
陷落柱是指埋藏在煤系地層下部的巨厚可溶巖體,在地下水溶蝕的作用下,形成巨大的巖溶空洞,上覆巖體在重力作用下向下垮落,充填于溶洞中,形態是一柱體,故稱巖溶陷落柱。陷落柱按其充水特征分導水陷落柱和不導水陷落柱兩大類型。導水陷落柱水量大且穩定,易造成淹井事故。
防治陷落柱水的措施是:根據地質資料查清陷落柱的位置,用井下鉆探的辦法探清陷落柱是否導水,如水量大不好疏干,可留設陷落柱防水煤柱;如水量小,可以采用疏干的辦法,確保開采安全。
⑥、石灰巖溶洞水的防治
石灰巖被水溶蝕后,產生的空隙稱為巖溶。存在巖溶中的水稱為巖溶水。巖溶的形態多樣,大小不一,小到溶隙,大到溶洞,而且溶洞之間互相連通可成為暗河。
防治巖溶水的措施:石灰巖的露頭部分位于地面河流之下,井下巖溶水由地面河流補給,為切斷巖溶水補給來源,可以將河流鋪底防漏水或河流改道。也可采用地面打鉆用水泥注漿的辦法堵水。
為了開采安全,可采用降壓疏干的辦法:一般是采用巷道及鉆孔來疏干巖溶水。疏干時,在井下適當位置建立水閘門,確保分系、分采區、分水平隔離、疏水,與其他地區生產兩不誤。
當石灰巖溶洞水太大且與奧陶紀灰巖連通時,采取疏堵可能都無效,需慎重考慮,決定是否繼續開采。
⑦、砂巖水和礫巖水的防治
砂巖、礫巖多數位于煤層的頂板和底板。砂巖從表面上看很致密無孔隙,實際含水量不小,富含裂隙水。因此,當頂板有厚層狀砂巖時,在工作面回采之前要用鉆機探水。有水時須在回采之前將頂板砂巖水疏干,疏干方法可用鉆機打眼。急傾斜煤層回采之前也要疏干底板砂巖水,防止采空區放頂引起突水。
⑧、沖積層水的防治
沖積層水俗稱地表淺水,層內有流砂、砂漿、泥漿等。防治沖積層水,應當正確地確定礦井開采上限。開采上限標高要保證沖積層水和地表水不能流人井下。有些地區小煤窯亂采濫挖,專采露頭煤,有的專采大礦開采上限以上的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