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礦井安全管理,杜絕通風安全事故,合理利用風量,進一步對我礦井通風系統的完善,需要對井下四處地點設立調節風障。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現特制訂本安全技術措施。
概況:經通風科對井下主要用風地點的實測,東翼集中運輸大巷風量為224.38m3/min。另外513車場和上倉皮帶巷的風量甚少,三處都無法滿足礦井通風需求,應對此三大巷的風量進行調節。
一、調風方式
在上述四處地點分別設置調節風障進行風量的調節。
二、預定調風時間
2013年8月24日
三、設立調節風障的具體位置
1、集中運輸大巷機頭向東10m處;2、東翼軌道大巷水泵處向東16m處;3、513車場向集中軌道巷聯絡斜坡10m處;4、主井底三部皮帶機尾5m處。
四、安全技術措施
1、選擇有利用安置調節風障的位置,同時注意巷道頂板及兩幫的破碎情況。盡量選擇在頂板完好處。
2、在調節前先測定每一處的具體風量、瓦斯、一氧化碳及溫度等情況。
3、根據擬預定配風量進行設置風障:東翼運輸大巷為600m3/min;513車場擬預定配風量為300m3/min;上倉皮帶巷擬預定風量為400m3/min。
4、風障的安置過程必須注意安全。安置前對做風障的支架、網片、風布等設施要擺放整齊,工具佩帶要齊全并放入工具包內,以免丟失影響工作的進程。
5、必須要求風障的固定性完好。安置的調節風障架必須將其牢固的固定在巷道頂板和兩幫處,以勝任調風設施的穩定性。
6、安置完成后需對井下巷道分別再次進行風量實測,以符合設計風量的要求。若不符合設計風量的要求,需再次對風障進行調節,直至滿足巷道設計風量。工具及現場必須進行清理,以保證巷道的整潔與交通運輸系統的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