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于工作需要,將在鹽井一礦井下使用非防爆相機,為確保作業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 井下拍攝的地點必須按規定的路線進行,拍攝前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整理好拍攝器材。
2、 拍攝前,施工單位必須將工作面環境整理好。同時接好風筒確保瓦斯不超限。拍攝地點要安設有與礦調度室直通的電話并保證通訊暢通。攝像人員進入各個攝像區域前,必須先詢問調度室該區域目前瓦斯等情況是否允許非防爆設備進入。之后須由該區域瓦檢員全程陪同,隨時檢查瓦斯情況,一旦瓦斯超過0.5%,立即撤出該區域。
3、 井下拍攝現場由礦保衛科安排專人準備兩臺滅火器,并由安全科人員攜帶入井。
4、 所有拍攝地點在拍攝前,由現場施工部門負責進行充分的灑水滅塵。
5、 拍攝前,拍攝現場20米范圍內應清理易燃易爆物品,無法清除易燃物的地點,其20米范圍內必須進行充分灑水。
6、 拍攝時,拍攝人員不得隨意拍攝,不得到許可范圍外拍攝,拍攝點必須遠離可燃物。
7、 拍攝器材必須指定專人管理,拍攝前要對閃光燈的接觸點進行檢查。
8、 井下拍攝時,各點拍攝要按順序進行,不準多點同時拍攝。各作業點拍攝時必須集中拍攝,一次性拍攝完畢。
9、 拍攝的井巷、硐室或工作面必須支護完好,拍攝時拍攝區域停止一切與拍攝無關的工作。
10、 在井下拍攝過程中,每次轉移拍攝點前,應向調度室交代清楚下一行進路線與人數。
11、 所有拍攝人員不得隨意按沿途開關、電源的手把,在開關、電源附近嚴禁拍攝。
12、 拍攝前由礦統一召開專門會議,落實拍攝具體事宜。
13、 所有參與井下拍攝的人員必須學習本措施并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