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的目的
確保C7煤和C9煤兩個掘進工作面施工人員的安全,減少煤礦安全事故,維護職工生命財產安全,遏制頂板事故發生。
二、 編制的依據
根據《煤炭安全法》、《小煤礦安全規程》、《職工安全手冊》、煤炭行業監管部門的管理及要求,煤礦頂板管理細則及實施方案以我礦實際相結合。
三、實施管理細則
目前根據我礦生產能力核定實際出發,井下可布設四個掘進工作面和兩個采煤工作面,在四個掘進工作面的掘進頭必須實施以下支護方式:
1、在這兩個掘進工作面端頭出正規支護外另外必須使用前探支護,前探梁的使用和支護嚴格按規程規定及要求實施。
2、迎頭必須采用吊環式前探梁作臨時支護,前探梁要求必須緊固有效,用方木接頂牢固。打錨桿眼應全面檢查頂板,確認安全后方可工作,并堅持執行經常性的敲幫問頂制度。
3、前探吊環每移動一次,都要檢查它的結構牢固情況,有無裂紋、開焊、損壞等,發現問題要及時更換。
4、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在進班前和支護前用長把工具進行敲幫問頂,清除浮巖危矸,達到安全作業。
四、安全監管
1、礦領導帶班嚴格監督前探梁的使用及有效支護,在掘進作業點出現以下情況時,帶班領導有權停止作業。
(1)前探梁支護使用不到位時;
(2)未使用前探梁支護時;
(3)使用的前探梁不符合規程規定,未有效的發揮作用時;
2、特員現場跟班作業,隨時觀察頂板的完好情況,頂板較破碎地段必須嚴格被幫被頂,加強特殊支護。
3、加強礦領導帶班現場管理,在當班工作中若因領導帶班和特員跟班不到位,現場監管執行力度不到位,前探梁使用監督到位。導致釀成的事故,事故責任由當班帶班領導和當班跟班特員承擔,根據事故情節大小給予相應的處罰。
4、加強班前會學習,把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及該項措施認真貫徹落實,真正把工作做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