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斜井由于改用3m絞車串車提升及安裝人車,為符合軌道質量要求,需現場對鋼軌接頭進行焊接處理,為確保此次使火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故編制本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一、隊伍組織:
(一) 總 指 揮: 黃建
隊 長: 韓忠友
安全總負責人:黃建
技術負責人: 歐 楊
(二)作業人員:
1、技術員1人:汪彬
2、維護電工3人:徐文剛、盧良、陳均
3、電氣焊工2人:羅彬、楊剛
4、其他輔助人員:5人
二、技術措施:
(一)、工作地點情況:巷道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錨網噴),工作地點支護完整,無裂縫、脫層、掉矸現象。副井井底瓦斯濃度為0.02%,回風瓦斯濃度為0.12%。
(二)、指定一名副經理(黃建)在使火現場統一指揮,負責全面安全工作,所有參加現場使火的工作人員必須學習該安全技術措施,并簽字存檔。
(三)使火現場必須有瓦檢員、安檢員在現場值班,使火工作必須經瓦檢員、安檢員同意后,方可進行使火工作。
(四)使火具體時間視工程進展情況,機電隊作好準備工作,由項目部研究決定。
(五)使火時間確定后,由溫州十處山西項目部調度統一指揮。
(六)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規程措施作業。工作前,在地面必須仔細檢查電焊機電源線、地線,氧氣、乙炔瓶及氣帶有無破損漏氣現象,否則,必須更換后方可入井使用。
(七)工作地點應有供水管路,并設好閘閥和膠管,有2個以上有效干粉式滅火器,0.2m3消防砂,兩只裝滿水的水桶。
(八)氧氣和乙炔瓶必須完好,使用時必須平放,氧氣和乙炔瓶要放置在距使火地點10米的安全地方,兩瓶間距5米以上,搬運時,要專人專車運輸,輕拿輕放。
(九)660V電焊機要放置在距使火地點5米外的地方,接線、送電前瓦檢員必須檢查使火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瓦斯情況,在使火地點的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時,經瓦檢員同意,方可進行作業,且在使火過程中,此工作需隨時進行,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工作。接線處要用高壓絕緣膠布包好,杜絕明接頭,并在電焊機上掛“有電、危險”的警示牌。
(十)使用電焊時,氧氣、乙炔瓶閥門必須由專人關嚴,焊接工作使用后,立即切斷電焊機電源。
(十一)使火作業地點前后兩端10米范圍內的易燃材料必須全部清理干凈。作業地點下方要用不燃性材料(鐵板或石棉板)接受火星,防止火星飛濺,經現場安全負責人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使火作業。
(十二)使火期間,要設專人看守電源開關(控制開關),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停電處理,同時,確保主扇正常運轉,如遇系統停電,立即停電焊機及電源控制開關、閉鎖,對焊接部位采取澆水降溫措施后,把人員撤到地面,確保礦井安全。
(十三)使火工作時,必須派專人在工作地點隨時用水噴灑,全部工作完畢后,再次用水噴灑,由專職電工負責停電,拆除電源線,回收全部使火工具,并設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小時以上,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
溫州十處山西工程項目部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