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250m水平運輸石門水溝澆筑的質量,現需對第七聯絡巷至磧頭段的水溝進行沉底和刷幫處理,為保證施工質量及安全,特編制此措施,請有關部門嚴格按照此措施執行。
一、施工要求
施工期間由工程科負責具體的協調和現場的技術指導工作,礦安全科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工作,監理公司負責質量的監督工作,工程二隊負責施工工作。
施工地點:-250m水平運輸石門圖示AD段,長度約為200m。
附圖一 -250m水平運輸石門水溝施工位置示意圖
施工順序:由A點至D點。
水溝規格:凈寬×凈深=500mm×450mm。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
二、施工工藝
1.破巖方法
采用YT-29A型風動鑿巖機配Φ22mm中空鋼和Φ32mm鉆頭施工炮眼。
炮眼布置
炮眼布置為單排眼,間距為500mm,深度為200mm,炮眼角度與水溝底板呈90?,每個炮眼裝藥量為0.1kg,采用一次裝藥一次起爆,每次起爆12個炮眼。
3.裝巖方式
裝巖方式采用人工出砂,配套使用撮箕、掏耙、礦車等工具。
三、 施工安全技術保障措施
(一)施工保護措施
放炮前用棕墊對放炮點前后5m范圍的風、水管路進行遮蓋,避免放炮時造成損壞。
放炮前必須對施工區域內的風筒進行妥善保護,木板捆扎牢靠形成墻體保護風筒。
放炮點前后10m范圍內的電纜下放至巷道底板,采用棕墊進行遮蓋,再鋪設木板進行妥善保護。
施工區域內作業圖版、滅火器、壓風自救器、電器設備等全部搬運至遠離放炮點,并做妥善保護。
放炮前,值班隊長必須對設備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后,才能進行放炮作業。
(二)人工出砂安全措施
1.人工出砂時,戴好手套,以防碰傷手,配套使用好撮箕,掏耙、等工具,將砂裝入礦車時礦車必須停靠穩固。
2.裝巖時,工作人員必須站在礦車的測前方,耙裝、傳遞的人員必須密切配合;兩人同時裝巖時,必須分別站在礦車的兩側,相互照應,做到兩人的撮箕不同時入車,以免碰傷對方。
3.裝巖時嚴禁背著礦車亂裝,以防矸石裝掉或碰傷他人或其它物體。
4.裝巖時礦車不的裝得太滿,矸石嚴禁超過礦車車沿。
(三)運輸安全措施
1.電車在通過有管線跨越巷道、轉彎岔道口、應放慢機車速度,其跟車員必須下車步行指揮機車安全通過,嚴禁搭乘礦車。
2.5t電機車每次拉2.3m?側卸式礦車個數不得大于6車,并配備紅色尾燈警示。
3.機車拉車過程中,跟車工做到全程跟車,提前撥好道岔,連好連鉤,并加強嘹望,打響警鈴,行人及時避讓。跟車工的信號指令用口哨發出,信號內容為:“一停、二向前、三后退、四慢”,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4.人員遇電車通過時,應選擇巷道寬敞段暫做避讓,待電車通過后再行通過。
(四)防爆破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裝藥前和放炮前、放炮后,安瓦員必須檢查瓦斯濃度,如果放炮地點附近2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9%時,嚴禁裝藥放炮。
2.巷道臨時儲存炸藥、電雷管時,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爆炸材料箱內,并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破前,爆破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且避開機械、電氣設備離作業區域的距離不超過50m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材料箱搌移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3.水溝施工時采用淺眼爆破,炮眼深度為200mm,且必須封滿炮泥。
4.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1)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9%。
(2)工作面風量不足時,嚴禁裝藥放炮。
5.放炮母線必須使用銅芯線,且不得出現明接頭和裸露現象。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網、鋼絲繩等導電體相接觸。
6.放炮母線必須隨用隨掛,且與電纜、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線的下方,并必須保持0.3m以上的距離。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7.放炮期間嚴格執行“三人連鎖換牌制度”和“一炮三檢制度”“放炮請示制度”,所有人員撤離到警戒區域外。工程二隊當班值班隊干和安瓦員必須對警戒區域進行人員清場,嚴禁任何人員在警戒區域內逗留。工程二隊嚴格安設好警戒,警戒一旦安設好后嚴禁任何人員進入警戒區域內,嚴禁不安設警戒或警戒安設不到位的情況下放炮。放炮結束后經現場班長安瓦員對現場安全確認隱患處理完畢后,由班長親自到各警戒點撤除警戒,嚴禁用喊話、搖晃燈等形式來撤除警戒。
8.警戒人員必須站崗,攔繩掛牌警戒,警戒人員只有在得到班長發出警戒撤除命令后,才能撤除警戒。
9.警戒安設:
根據巷道施工放炮警戒的安全距離直巷道不低于120m,轉彎巷道不低于100m的規定。各種情況如下:
當爆破點與第七聯絡巷的距離在0m~70m之間時,設置四處警戒點,其警戒點J1安設在距爆破點120m以外的-250m水平運輸石門中,并做放炮點。警戒點J2安設在距離第七聯絡巷以西70m的-250m水平軌道石門中,J3安設在距第七聯絡巷以東70m的-250m水平軌道石門中,警戒點J4安設在西翼一級通風行人聯絡巷下部車場起坡點。附圖二:放炮警戒示意圖-1。
(2)當爆破點與第七聯絡巷的距離在>70m時,警戒點J1安設在距放炮點120m以外的-250m水平主運輸石門中,并做放炮點。J2安設在-250m水平軌道石門與第七聯絡巷交匯處,附圖三:放炮警戒示意圖-2。
(3)嚴格警戒安設,安設警戒時必須將-250m水平運輸石門磧頭人員清場至警戒區域以外。
10.爆破后,等待15分鐘炮煙吹散盡后,值隊干或班長和安瓦員、爆破工必須首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頂板、支護、抗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11.若出現拒爆時,爆破員必須先取下把手(鑰匙),并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至少再等15分鐘后才可沿線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12.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值班隊長和班組長指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員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員交接清楚。
13.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于連接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和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
(4)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四、其它
其它未明確的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