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明確職業健康監護科各崗位職責,確保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順利進行。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職業健康監護科各崗位全體醫務人員。
3 科主任職責
3.1 在中心主任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科室管理,充分調動全科人員的積極性,努力按質、按量完成中心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3.2 熟悉職業防治法律法規、標準和中心質量手冊與規章制度,并遵照執行。
3.3 負責制定職業健康監護科年度工作計劃,并逐月落實,年終總結、評比。
3.4 按中心《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及科室《作業指導書》的要求,負責職業健康體檢、健康評價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工作。
3.5 制訂科室人員業務學習和培訓計劃,并確定其發展方向;組織科員學習、掌握、執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新標準和新技術。
3.6 負責制定全科各崗位職責,并合理安排、協調各崗位工作。
3.7 組織并參入長沙市企業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現場調查、處置和救治工作。
3.8 負責科室經濟責任制考核,帶領全科人員認真執行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
3.9 掌握全市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基本情況。
4 副主任職責
4.1 協助科主任做好各項工作。
4.2 熟悉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標準和中心質量手冊與規章制度,并遵照執行。
4.3 負責指導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重點是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建立與
管理)。
4.4 負責職業健康體檢網絡建設與運行管理。
4.5 負責對外聯絡、業務洽談工作。
4.6 負責職業健康體檢收費、登記。
4.7 負責體檢協調及后勤保障工作。
5 報告簽發人職責
5.1熟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標準和中心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及規章制度,并遵照執行。
5.2負責職業健康體檢個體健康狀況評價報告、《職業健康檢查評價報告》、《職業健康檢查復查通知》、《建議調離通知書》的終審與簽發。
5.3 負責體檢費用的核算,并出具體檢收費通知單。
5.4負責職業健康體檢全過程技術指導,對體檢醫師、主檢醫師、審核人進行質量監督。
5.5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堅持科學、公證、公平原則,有很強的責任和事業心。
5.6 保守中心職業健康體檢、個體健康評價及單位《職業健康檢查評價報告》等相關技術秘密。
6 報告審核人職責
6.1熟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標準和中心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及規章制度,并遵照執行。
6.2 負責職業健康體檢個體健康狀況評價報告、《職業健康檢查評價報告》、《職業健康檢查復查通知》、《建議調離通知書》的審核。
6.3 負責職業健康體檢相關過程的技術指導,對體檢醫師、主檢醫師進行質量監督。
6.4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堅持科學、公證、公平原則,有很強的責任和事業心。
6.5 保守中心職業健康體檢、個體健康評價及單位《職業健康檢查評價報告》等相關技術秘密。
7 主檢醫師職責
7.1熟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標準和中心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及規章制度,并遵照執行。
7.2 負責綜合分析各種體檢信息,對個體健康狀況進行評價,撰寫體檢結論,提出處理意見,并對體檢醫師及其它檢查、檢測結果進行監督。
7.3 負責綜合分析職業病危害因素、個體體檢結論和處理意見,編寫《職業健康檢查評價報告》、《職業健康檢查復查通知》、《建議調離通知書》。
7.4指導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
8 體檢醫師職責
8.1 熟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標準和中心規章制度,并遵照執行。
8.2 負責體檢者個人信息資料收集與登記。
8.3 負責內科、外科、皮膚科、神經科體格檢查、血壓測定,并記錄。
8.4 負責體檢者健康咨詢,并提出處理意見。
9 內勤醫生職責
9.1負責體檢前的準備、攝像、體檢資料收集整理。
9.2 負責《職業健康檢查評價報告》和《個人信息表》的保管。
9.3 指導受檢者填好個人信息資料表,負責體檢(指南)咨詢。
9.4 負責理化樣品的采集和送樣(尿、頭發、指甲)。
9.5 負責身高、體重的測量與記錄。
9.6 接待工作聯系和有關業務咨詢人員,接外線電話。
9.7 負責電腦、打印機、傳真機的使用和維修,并記錄。
10 職業病門診醫師職責
10.1熟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標準和中心規章制度,并遵照執行。
10.2負責零散職業健康體檢、個體健康評價與咨詢;《個人信息表》的收集、裝訂與保存(保存期兩年)。
10.3負責職業病、疑似職業病、疑似中毒患者門診檢查或醫學觀察、追蹤觀察、治療。
10.4 負責嚴重病例轉診建議。
10.5負責疑似職業病患者檢查、復查、會診資料的收集整理,必要時,提交質管科組織職業病會診。
10.6負責職業健康檢查結論爭議的復查、資料收集整理,必要時,提交質管科組織會診。
11 職業病診斷醫師職責
11.1熟悉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掌握職業病診斷標準,并嚴格遵守;堅持科學、公證、公平原則。
11.2 熟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工藝流程、操作方式、濃度或強度、接觸方式、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使用、職業衛生管理情況。
11.3參與職業病診斷,不受外界干擾,認真分析、診斷與鑒別診斷,充分發表個人獨立意見,對診斷結果承擔職責,做好會診記錄。
12 設備管理員職責
12.1建立血壓計使用、保管檔案,督促醫師做好使用記錄。
12.2負責血壓計故障報修或更新,并記錄。
12.3 負責每年由省技術監督局對血壓器進行一次校對。
13 辦公用品管理員職責
負責領取、申購辦公用品、其它低值易耗品,并做好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