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城鎮燃氣按用氣的主體不同,通常分為居民用氣、商業用氣和工業用氣三大類別。商業用氣不僅包括對社會公眾經營的餐館、酒店、賓館、商場、公共娛樂場所等用氣,還包括企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部隊、醫院、學校等對內部人員服務的食堂、餐廳、鍋爐房用氣。本文所稱的商業用氣場所指上述用氣性質的建筑房間。
商業用氣場所是人員相對密集的公共場所,不僅用氣量大,而且用氣場所空間狹窄,通風條件不良。一旦發生燃氣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社會影響大。近年來,一些城市商業用氣場所相繼發生燃氣事故。2013年1月,圈務院安委會印發《關于深入開展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安委【2013】1號),通報了三起重大的事故,分別是山西晉中壽陽一火鍋店燃氣事故死14人,傷47人;遼寧盤錦一燒烤店燃氣事故死4人,傷22人:陜西西安一肉夾饃店燃氣事故死11人,傷31人。
商業場所的燃氣泄漏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商業用戶安全用氣的投入和管理不到位,場所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泄漏等設備設施不符合用氣安全條件也是導致事故的重要原因。
2 商業場所用氣安全條件
商業場所用氣安全條件是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行業規定,用于保證燃氣輸配系統和用氣設備安全運行的房屋建筑,通排風、排煙、報警、消防等設備設施。其中,以下項目應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1)燃氣鍋爐房、瓶組間的建筑防火等級;
(2)燃氣鍋爐房、瓶組間的通風條件、門窗設置;
(3)燃氣鍋爐房、瓶組間與相鄰建構筑物防火間距;
(4)用氣房間的樓層、空間高度,防火分隔,泄爆設施;
(5)用氣房間機械送排風系統、排炯、通風設施;
(6)氣源管道的手動快速切斷、自動緊急切斷和放散裝置;
(7)用氣房間燃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
(8)用氣設備的熄火保護裝置、泄爆裝置;
(9)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消防器材;
(10)燃氣設施防撞、防雷、防靜電設施;
(11)電氣設備及線路的防爆。
各商業用氣場所的通風條件、樓層位置和使用燃氣設備有所不同,用氣安全條件的具體要求也不完全一致。如密閉用氣房間需安裝獨立的機械排風裝置,燃氣泄漏后能迅速排至室外大氣之中;地下和半地下房間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氣,若使用天然氣則需安裝燃氣濃度探測和切斷裝置,燃氣泄漏可及時發現和自動切斷氣源;在用氣負荷量較大的大鍋灶、中餐炒菜灶的房間需要安裝排炯設施,將燃氣燃燒后的廢氣和烹調的油煙氣排至室外,防止用氣場所內人員缺氧窒息;使用燃氣鍋爐的房間需設置泄壓設施,能降低燃氣爆燃沖擊波對建筑結構的破壞程度。檢查和判別用氣場所是否具備相應的安全條件,需要掌握一定的燃氣專業知識,熟悉建筑、通風、消防、電氣等相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具備用氣安全條件的商業場所即使燃氣發生了泄漏,通過排風裝置降低燃氣濃度、通過自動切斷裝置關閉管道氣源、通過報警裝置警示人員采取應急措施等,可以有效預防燃氣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牛或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
3 商業場所用氣安全條件存在的問題及產生的原因
目前,對于商業場所用氣安全條件還普遍存在思想認識不重視,判定方法不明確、指導檢查不深入、監督執法不到位等現象。在檢查中不難發現,一些商業場所的用氣安全條件或存在以下問題:
(1)使用和存放的氣瓶總重量超量未設置專用氣瓶間,或專用氣瓶間與其他民用建筑間距不足;
(2)鋼瓶供應多臺液化石油氣灶具的,使用軟管分支連接;
(3)使用或存放氣瓶的房間密閉不通風;
(4)氣瓶間內電氣線路和設備不防爆:
(5)使用灶具的廚房通風不良、無排炯設施:
(6)在密閉用氣房間未安裝燃氣濃度檢測報警系統;
(7)燃氣濃度探測器超過使用壽命期限或失效;
(8)在地下或密閉的用氣房間未設置獨立的機械通排風裝置或通排風量小于標準規定;
(9)燃氣鍋爐房泄壓面積低于標準規定;
(10)燃氣鍋爐房、地下人員密集地用氣場所未按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
商業場所不具備用氣安全條件由多方面原因造成,一是商業用戶缺乏安全用氣專業知識,不知曉和無能力判定其場所用氣安全條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二是有此用氣場所在原建筑設計上是非用氣房間,而由其他用途房間改建而成,用氣安全條件存在先天不足;三是供氣單位為商業用戶代建的燃氣工程僅為管道輸配工程,不包括用氣場所泄壓、通風、排煙、燃氣泄漏報警、消防等設施設備的建設改造項目。僅在管道輸配工程施工圖上對用氣場所安全條件相關項目提出功能和指標性要求,沒有進行安全條件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四是用氣場所安全條件相關設施設備新建和改建項目由商業用戶另外委托其他專業設計和施工單位完成,商業用戶缺乏對項目的專業管理和驗收能力;五是供氣單位為商業用戶代建燃氣工程在竣工驗收時,僅對燃氣管道輸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未按相關技術標準規定對用氣場所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六是供氣單位對商業用戶進行上門安全用氣檢查時,安檢人員著重于供氣管道設施密封性和完好性檢查,缺乏相應的專業技術能力指導商業用戶排查用氣場所的安全條件是否符合規定;七是對于檢查發現用氣場所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隱患,商業用戶不愿投入資金及時整改;八是政府監管部門對商業用戶用氣安全狀況未形成常態化的監督檢查機制,督促商業用戶對安全用氣隱患整改的力度不大。
4 落實商業場所用氣安全條件的方法措施
商業用戶是保證用氣安全的責任主體、對落實用氣安全條件負有主要責任。供氣單位負有指導商業用戶對用氣場所安全條件進行檢查的責任和義務,燃氣管理部門負有督促商業用戶整改安全用氣隱患的職責。通過用戶報裝、合同簽訂、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驗收、設施通氣、上門安檢、監督檢查等各個環節層層把關,保證商業場所用氣安全條件落到實處。
在簽訂商業供用氣合同環節明確用氣安全條件。供氣單位在受理用戶報裝后,對用氣場所進行勘查,向用戶提出安全用氣需滿足的具體條件,如房屋建筑、通風、排煙、消防、燃氣泄漏報警等應達到的要求。供用氣雙方簽訂的供氣合同中,明確商業用戶落實用氣場所安全條件的具體項目和內容,通過合同約定,用氣場所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狀況下,供氣單位有權不予供氣。
在燃氣工程設計環節將用氣安全條件相關建設改造項目納入設計范嗣。商業用戶燃氣工程設計應包括與用氣安全條件相關項目設計內容,除供氣管道、用氣設備安裝設計外,還應包括事故排風、燃氣報警、排煙、消防、泄壓等設施設備安裝設計。沒計單位對其設計的用氣安全條件工程項目負有質量和功能的檢查驗收責任和義務。
在燃氣工程施工環節進行用氣場所安全條件相關項目的同步施工。商業用氣場所內部的供氣管道設施通常由商業用戶出資委托供氣單位建設。用氣場所安全條件的房屋改建、通風、排嫻、消防、報警等工程項目可以南商業用戶自行發包給社會上有專業資質的單位承建,也可由商業用戶委托供氣單位代為建設,用氣場所安全條件的建設改造項目與燃氣管道設施安裝同時施工,工程竣工后,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共同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形成各方簽字的驗收文件。項目的功能及指標須達到供用氣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設計文件、技術標準所規定的要求。
在燃氣工程竣工驗收環節將用氣安全條件作為檢查內容。在燃氣輸配管道工程進行竣工驗收的同時,供氣單位、燃氣工程設計單位還應會同商業用戶對用氣場所的安全條件建設項目進行檢查,包括項目竣工資料、實體質量和功能指標的檢查,對用氣安全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形成文字檢查意見。
在供氣設施投用前檢查用氣安全條件。供氣單位按照《燃氣服務導則》(GBT28885)規定,對于初次使用燃氣的商業用戶,在供氣設施通氣前需對用氣安全條件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安全條件達不到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供用氣合同要求的,應告知用戶進行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供氣單位有權不予供氣。
在上門安檢環節復查用氣安全條件。指導燃氣用戶安全用氣是供氣單位應盡的法定義務。供氣單位根據燃氣管理法規、技術標準以及供用氣協議,對商業用戶預約上門進行用氣安全檢查,不僅要對供氣設施完好性進行檢查,還要指導用戶對用氣安全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用氣安全隱患以書面形式告知用戶整改。商業用戶不及時整改隱患可能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可根據供用氣雙方簽訂供用氣合同和燃氣管理法規,采取暫時停止供氣措施直至隱患消除。
在監督檢查環節督促落實用氣安全條件。燃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規和規章,對商業場所用氣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發現用氣場所小具備安全用氣條件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對其進行罰款和采取相應措施。
5 商業用氣安全條件的行政臨管實踐
武漢市燃氣管理部門為加強商業用氣的安全管理,通過對商業用氣燃氣工程進行質量監督,對商業氣場所開展安全監督檢查,責令不具備用氣安全條件商業用戶整改隱患,督促供氣單位指導商業用戶安全用氣等多種方式,不斷推進商業場所用氣安全條件的落實。
對商業用戶燃氣工程質量實施監管。規定工程投資達30萬元或小時用氣量超過100m3的商業用氣工程,燃氣工程設計施工圖須通過閣審機構的審查,工程開工前須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燃氣工程竣工驗收中,工程質監機構對州氣場所用氣安全條件進行監督檢查,驗收合格的工程在燃氣管理部門備案,保證商業用氣安全條件在燃氣工程建設過程中得到落實。
規范用氣安全條件的檢查行為。為明確商業場所用氣安全條件,編制武漢市技術規范《商業用燃氣灶具及設施安裝驗收技術規程》,規定了用氣場所的建筑、通風、泄壓、燃氣泄漏報警、排煙等用氣安全條件的檢查項目及要求。印發《加強商業用氣燃氣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的通知》,規定供氣單位、商業用戶、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商業用氣工程竣工驗收時,對用氣安全條件進行監督檢查的責任,用氣場所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燃氣工程不得通過竣工驗收和投入使用。印發《加強燃氣報警裝置安裝售后服務管理工程通知》,要求商業用氣場所安裝的燃氣濃度探測器超過3年后不得繼續使用,燃氣濃度探測器售后服務單位每半年對燃氣報警裝置進行一次檢查檢定。
將餐飲場所用氣安全監督檢查納入各區燃氣管理工作內容。全市中心城區、遠城區、開發區城管部門全部成立燃氣管理的專門機構,配備專職燃氣管理人員,將餐飲場所的用氣安全監管責任分解至各街城管中隊的城管隊員,全市統一編制《餐飲場所用氣安全檢查的指導手冊》,對從事餐飲燃氣安全檢查的城管隊員進行培訓,在用氣場所懸掛安全用氣的監管責任牌。街道城管隊員對轄區內餐飲場所安全用氣進行定期巡查,市燃氣管理部門每月對各區餐飲場所用氣安全狀況進行抽查,作為對各區燃氣管理工作考核評分的項目,保證商業用氣場所安全用氣監管到位。
組織開展餐飲用氣場所的安全用氣專項檢查整治。向餐飲用戶發放安全用氣宣傳單,免費發放燃氣膠管管箍,對存在嚴重隱患且未及時整改的餐飲用戶,在用氣場所懸掛“該用氣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停止用氣,立即整改”黃色警示牌,采取暫扣用氣鋼瓶、拆表封堵供氣管道等強制停止用氣的措施,通過新聞媒體曝光,達到了消除嚴重用氣安全隱患和增強社會公眾安全用氣意識的雙重效果。
6 結語
為確保燃氣使用的安全,國家燃氣法規要求使用燃氣場所應具備安全條件,燃氣用戶及相關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燃氣。商業場所州氣安全條件事關社會公眾安令,應引起商業用戶、供氣單位和燃氣相關管理部門進一步重視。采取多種有效的措施,保證商業場所用氣安全條件得到落實,是城市燃氣安全管理中一項長期性、日常性和重要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