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行停爐前煤粉倉燒空制度,停爐時間超過三天,應將倉內剩粉走空,并進行封倉。
若粉倉內有剩粉,在封倉后應通入氮氣保護,繼續監視粉倉溫度,記錄各點溫度,并檢查給粉機上部金屬部位,有無發熱燒紅現象。
2停用的煤粉倉應做好封倉和防止煤粉漏入措施:關閉給粉機入口插板門;關閉粉倉吸潮門;關閉絞籠到粉倉插板門,木屑分離器下三通擋板通向絞籠,用保溫棉封住粉位計鋼絲繩入粉倉口等。
3使用的粉倉,加粉前應仔細檢查倉內無自燃現象(如粉倉溫度、給粉機擋板前有無異常等)。如發現異常,在重新加粉前,應將各給粉機擋板全開,并逐只投用走空,待走空后方可加粉。
4要檢查煤粉倉、絞籠吸潮管有無堵塞,吸潮管應加保溫,吸潮門的開度應使煤粉倉保持適當數值的負壓。
5煤粉倉的氮氣滅火系統要保持完好,定期試用,確保通暢。
6要嚴格執行定期降粉制度,有異常工況時,可考慮適當增加降粉的次數。要執行給粉機定期切換制度,避免在停用的給粉機入口處出現積粉自燃現象。
7發現煤粉倉自燃要妥善處理。一般應停止向煤粉倉送粉(嚴禁漏粉),關閉粉倉吸潮管,進行徹底降粉;如采取迅速提高粉位(包括同時由鄰爐來粉)進行壓粉的措施,應事先輸入足夠的氮氣。
8制粉場所嚴禁煙火。
9粉倉溫度計要保持完好。
10及時消除漏粉點,做好制粉場所、電纜、粉倉層積粉的清潔工作,防止積粉自燃或發生二次爆炸或粉倉層積粉自燃后火苗進入粉倉引起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