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T-206清罐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運行四部經實地查看,特制訂如下安全清罐方案及清罐要求,希望有關人員認真實執行。
一、清罐方案
1、清罐期間由運行四部與施工單位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護,監護人員不得少于2人,運行四部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
2、清罐單位進入丙烯酸廠區施工,必須遵守正和集團運行四部的各類安全規章制度;并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安全施工管理,確保安全施工。
3、安全員負責防護器材的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現場監護人員負責施工隊伍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發現有違反防護器材的使用規范的行為有權立即停止作業并上報部領導。
二、清罐措施
1、施工人員進入廠區嚴禁攜帶煙火、嚴禁吸煙、嚴禁亂拉電線,并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登高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清罐車輛必須戴好阻火器,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
2、清罐單位負責在T-206人孔周圍搭建防洪堤要求高度不能低于0.5米,并對現場周圍15米以內的地漏、地井的封堵,地漏、地井必須封好蓋嚴。現場周圍15米以內設立警戒區,并拉起警戒線。
3、現場配備消防水帶2盤。
4、如確需進入罐內作業必須匯報部領導并與運行四部安全員聯系,并對罐內氧含量與有害物質進行分析氧含量大于19.5%,達到作業要求并使用合適的防護器材,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證。進入罐內作業必須輪流作業且每次作業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5、清罐單位所用的各類電器設備必須遠離T-206區域,電源線統一布線擺放,配電盤、電纜必須做好防壓、防砸、防雨等防護措施。配電盤內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好齊全(電源開關、漏電保護器等靈敏可靠)
6、清罐單位負責制定和提供清理T-206安全技術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報送運行四部辦公室存檔。
7、清罐單位的人員進入現場前,由運行四部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清罐單位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教育。
三、清罐期間注意事項
1、清罐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經運行四部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與安全環保部簽定安全施工合同,確保安全。
2、清罐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后,從指定的大門出入,按指定的路線行走,嚴禁穿越生產裝置區。
3、每日清罐前,清罐單位應安排專人檢查各電器的安全情況是否良好,確保不漏電、不傷人;清罐期間,相關人員要搞好個人防護工作,以避免發生傷害事故,下班前要認真檢查施工區域是否有物的不安全狀態,確保安全施工。
5、清罐人員不得擅自動用丙烯酸裝置區的生產設施、閥門。。
6、清罐現場必須按要求足額配置好防護器材。。
7、清罐人員應隨時接受安全員的監督,凡一旦發現有違章違規者,一律按集團公司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運行四部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