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液化石油氣密度檢驗是一項相當重要的檢驗項目。按我國現行的供需雙方交接方式,通常以體積計量,以質量結算。特別是管輸或槽車載運,以體積作為計量依據,但結算時卻以質量為單位。所以密度檢驗就成為供需雙方都特別關注的重要指標。
現行的液化石油氣密度檢驗基本都等效采用ISO3993《液化石油氣和輕質烴密度和相對密度測定法(壓力密度計法)》。我國現在普遍采用的是SH/T 0221《液化石油氣密度或相對密度測定法(壓力密度計法)》。
二、定義
密度是在標準條件下,單位體積內某物質的質量。單位:kg/m3或g/cm3。
相對密度:在某一溫度t下,單位體積內某物質的質量,也用某一單位體積液體的質量與在溫度t2下單位體積的純水質量之比。報告結果時,應注明試樣溫度t和純水溫度t′,例如相對密度t/t′0.xxxkg/cm3為15°/4°,即試樣在15°時的密度與4°純水的相對密度,標準條件20℃,但對液化石油氣密度檢驗,通常以15.6℃密度值報出。
三、方法概要
壓力密度計法,適用于測定液化石油氣和輕質烴類的密度或相對密度,但對于在試驗溫度下,蒸氣壓(表壓)超過1.4MPa的試樣則不適用于本方法操作。
充裝試樣前,先用部分試樣沖洗儀器,然后將壓力圓筒充裝試樣,充裝至密封于筒內的密度計能自由浮起的液位,記下該密度計的讀數和試樣溫度。然后,按附錄查表換算到相應溫度下的密度將結果報出,報出時應注明溫度條件。
四、儀器
壓力密度計:由密度計、溫度計及密度計圓筒三部分組成。
(1)密度計:玻璃制,按密度或相對密度劃分刻度,技術條件如表1-6-7所示。
?
測量范圍 | 500~580kg/m3 570~650kg/m3 | 0.500~0.580kg/m3 0.570~0.650kg/m3 | 0.500~0.580kg/m3 0.570~0.650kg/m3 |
分度值 | 1kg/m3 | 0.001kg/m3 | 0.001 |
數字間隔 | 5或10kg/m3 | 0.005或0.010kg/m3 | 0.005或0.010 |
全長,mm | ? | 最大330 | ? |
驅體直徑,mm | ? | 18-20 | ? |
軀體壁厚,mm | ? | 0.4~0.6 | ? |
桿管直徑,mm | ? | 8~9 | ? |
桿管壁厚,mm | ? | 0.3~0.35 | ? |
刻度長度,mm | ? | 110~130 | ? |
(2)溫度計:靈敏度至少為2.7mm/℃,尺寸適宜于裝在密度計圓筒內側面,測量范圍-15~45℃,最小分度值0.2℃。
(3)密度計圓筒:由玻璃或透明塑料(有機玻璃或相當的材料)制成,符合圖1-6-10中的設計尺寸,兩端用金屬端板和氯丁橡膠墊圈密封。
液體入口閥和出口閥連接于圓筒有一共同通道并帶鉆孔的底板上,蒸氣放空閥接于頂板,全部均為6mm閥門或相當的針型閥,圓筒的操作壓力不應大于1.4MPa(表壓)。
(4)水浴:配有恒溫器或用其他方法保持恒溫至15℃±0.2℃或20℃±0.2℃,本身尺寸能使密度計圓筒完全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