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油庫主要設備、設施運行情況和危險、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及特點,結合安全設施在維修、保養、運行和管理方面的實際情況,采取安全對策措施,確保油庫安全運行。
1)油庫區要加強明火管理,嚴禁火種或其他點火源進入裝置區;動火維修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在易燃易爆區不宜動火設備需要動火檢修時應盡量移動到無火區進行,嚴禁違章動火、違章指揮。高處動火應采取防止火花飛濺措施。
2)加強對在作業場所使用防爆電氣、防爆檢測儀器的管理,并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確保其完好性,嚴禁使用非防爆電氣設備或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爆類電氣設備。
3)在油罐內進行檢修時,必須可靠地切斷物料進出口。有毒物質的濃度必須小于允許值,同時含氧量應在18%~22%( 體積百分濃度)范圍內,監護人不得少于2 人。應備好防毒面具和防護用品檢修人員必須熟悉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現場從事操作活動。安全裝置配備不齊全或失靈的設備及系統不能啟用。作業區內不準堆放自燃性物質和與操作無關其他物品。班前、班中不準喝酒。
5)轉動設備的清掃加油檢修和內部檢查均必須停止設備運轉切斷電源,并掛上檢修牌方可進行。
6)高處作業平臺的安全防護設施(防護欄桿等)必須完好,發現損壞及時修復,特別是對防護擋板的修復。
7)加強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其增強安全意識,按章操作, 8)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安全法律的安全要求,按管理機構、部門設置、人員配置和現場各崗位的安全要求制定或修訂責任制,不斷進行完善。
9)加強庫內危險作業管理(動火作業、臨時用電、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嚴格執行作業票制度。同時完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內容包括各級領導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新進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轉崗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日常安全教育和考核制度及違章員工教育等制度。
10)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操作規程,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建立各作業過程中常見故障判斷方法及安全處理方案,可能出現事故的判斷方法和安全應急預案。
11)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在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不完善部分,需要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應急救援器材要定期檢查、保養和維護,對已超過使用期的要定期更換,確保其完好。
12)定期檢查油庫內儲存設施、消防器材、防護用具是否安全有效。
13)加油作業、卸油作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14)對裝置配備的各種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可燃氣體檢測儀等儀表必須在經常檢查和定期檢測,強檢測設備應定期檢測。
15)定期按規范要求對汽、柴油儲罐工藝管線的防靜電、防雷接地網進行檢測。
16)每年對油庫防雷防靜電裝置接地系統進行電阻檢測,電阻值滿足安全要求。
17)油庫營業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18)裝卸作業人員,要取得上崗操作資格證后方能上崗作業,沒有上崗證的,不能上崗作業。
19)油庫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滿后,經營單位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經審查合格后換領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