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機溶劑之毒性
人若長時間吸入有機溶劑之蒸氣將會引起慢性中毒的現象,但短時間暴露高濃度有機溶劑蒸氣之下,也會有急性中毒致命的危險。在工業衛生上,有機溶劑對人體之危害與溶劑的揮發性具有密切的關系。在常溫下,低揮發性溶劑在空氣中不易造成危險。其他對人體危害有關系者尚有溶劑之脂溶性,反應性、含雜質情形、人體吸收之方式及途徑、人體之代謝速率、累積情形、個體感受及敏感性、暴露時間之長短等。
2. 對人體危害之途徑
(1) 經由皮膚接觸引起之危害:
有機溶劑蒸氣會刺激眼睛粘膜而使人流淚;與皮膚接觸會溶解皮膚油脂而滲入組織,干擾生理機能、脫水;且因皮膚干裂而感染污物及細菌。表皮膚角質溶解引起表皮角質化,刺激表皮引起紅腫及氣泡部份。溶劑滲入人體內破壞血球及骨髓等。
(2) 經由呼吸器官引起之危害:
有機溶劑蒸氣經由呼吸器官吸入人體后,人往往會產生麻醉作用。蒸氣吸入后大部份經企管而達肺部,然后經血液或淋巴液傳送至其他器官,造成不同程度之中毒現象。因人體肺泡面積為體表面積數十倍以上,且血液循環擴散速率甚快,常會對呼吸道、神經系統、肺、腎、血液及造血系統產生重大毒害,固有機溶劑經由呼吸器官引起之中毒現象,最受人重視。
(3) 經由消化器官引起之危害:
有機溶劑經由消化企管主要引起之原因,為在污染溶劑蒸氣場所進食、抽煙或手指沾口等,其引起之危害,首先受害為口腔,進入食道及胃腸,引起惡心、嘔吐現象,然后在由消化系統,危害到其他器官。
3. 對人體危害之生理作用
有機溶劑中毒之一般癥狀為頭痛、疲怠、食欲不振、頭昏等。高濃度之急性中毒抑制中樞神經系統,使人喪失意識,而產生麻醉現象,初期引起興奮、昏睡、頭痛、目眩、疲怠趕、食欲不振、意識消失等;低濃度蒸氣引起之慢性中毒則影響血小板、紅血球等造血系統,鼻孔、齒齦及皮下組織出血,造chengren體貧血現象。
一般有機溶劑對人體危害生理之影響有下列幾種:
(1) 對神經系統破壞:
因抑制神經系統的傳導沖動功能,產生麻醉,神經系統障礙或引起神經炎等。如二硫化碳引起的神經炎;甲醇中毒影響視神經等。此類溶劑尚有酒精、苯、氯化乙醇、二氯乙烷、汽油、甲酸戊酯、醋酸戊酯、二甲苯、三氯乙烯、丁醇、松節油、煤油、丙酮、酚、三氯甲烷、異丙苯等。
(2) 對肝臟機能損傷:
因損傷肝臟機能,引起惡心、嘔吐、發燒、黃疸炎及中毒性肝炎;一般氯化烴類均會引起肝臟中毒現象。此類溶劑有四氯化碳、氯仿、三氯乙烯、四氯乙烷、苯及其衍生物等。
(3) 對腎臟機能破壞:
腎臟為毒物排泄器官,故最易中毒,且因血氧量減少,亦足以使腎臟受害,發生腎炎及腎病。此類溶劑包括烴類之鹵化物、苯及其衍生物、二元醇及其單醚類、四氯化碳、乙醇等。
(4) 對造血系統破壞:
因破壞骨髓造成貧血現象。此類溶劑包括苯及其衍生物如甲苯、氯化苯、二元醇等。
(5) 對粘膜及皮膚刺激:
因刺激粘膜,使鼻粘膜出血,喉頭發炎,嗅覺喪失或因皮膚敏感產生紅腫、發癢、紅斑及壞疽病等。此類溶劑包括氯仿、三氯甲烷、醚、苯、醋酸甲酯、煤油、丙酮、甲醇、石油、氯酚、二氯乙烯、四氯化碳等。
溶劑名稱 沸點(1atm) 溶解性 毒性
液氨 33.35℃ 特殊溶解性:能溶解堿金屬和堿土金屬 劇毒性、腐蝕性
液態二氧化硫 10.08 溶解胺、醚、醇苯酚、有機酸、芳香烴、溴、二硫化碳,多數飽和烴不溶 劇毒
甲胺 6.3 是多數有機物和無機物的優良溶劑,液態甲胺與水、醚、苯、丙酮、低級醇混溶,其鹽酸鹽易溶于水,不溶于醇、醚、酮、氯仿、乙酸乙酯 中等毒性,易燃
二甲胺 7.4 是有機物和無機物的優良溶劑,溶于水、低級醇、醚、低極性溶劑 強烈刺激性
石油醚 不溶于水,與丙酮、**、乙酸乙酯、苯、氯仿及甲醇以上高級醇混溶 與低級烷相似
** 34.6 微溶于水,易溶與鹽酸.與醇、醚、石油醚、苯、氯仿等多數有機溶劑混溶 麻醉性
戊烷 36.1 與乙醇、**等多數有機溶劑混溶 低毒性
二氯甲烷 39.75 與醇、醚、氯仿、苯、二硫化碳等有機溶劑混溶 低毒,麻醉性強
二硫化碳 46.23 微溶與水,與多種有機溶劑混溶 麻醉性,強刺激性
溶劑石油腦 與乙醇、丙酮、戊醇混溶較其他石油系溶劑大
丙酮 56.12 與水、醇、醚、烴混溶 低毒,類乙醇,但刺激性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