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生產中火災爆炸危險性可以從生產過程中的物料的火災爆炸危險性和生產裝置及工藝過程中的火災爆炸危險性兩個方面進行分析。具體地說,就是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料、中間產品、輔助原料(如催化劑)及成品的物理化學性質、火災爆炸危險程度,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設備、工藝條件(如溫度、壓力),密封種類、安全操作的可靠程度等,綜合全面情況進行分析,以便采取相應的防火防爆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一)石油化工生產中使用物料的火災爆炸危險性
石油化工生產中,所作用的物料絕大部分都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從防火防爆的角度,這些物質可分為七大類。即:
(1)爆炸性物質,如硝化甘油等;
(2)氧化劑,如過氧化鈉、亞銷酸鉀等;
(3)可燃氣體,如苯蒸氣等;
(4)自燃性物質,如磺磷等;
(5)遇水燃燒物質,如硫的金屬化合物等;
(6)易燃與可燃液體,如汽油、丁二烯等;
(7)易燃與可燃固體,如硝基化合物等。
(二)生產裝置及工藝過程中的火災爆炸危險性
(1)裝置中貯存的物料越多,發生火災時滅火就越困難,損失也就越大;
(2)裝置的自動化程度越高,安全設施越完善,防止事故的可能性就越高;
(3)工藝程度越復雜,生產中物料經受的物理化學變化越多,危險性就增加。
(4)工藝條件苛刻,高溫、高壓、低溫、負壓,也會增加危險性;
(5)操作人員技術不熟練,不遵守工藝規程,事故狀態時欠鎮靜、處理不力,也會造成事故;
(6)裝置設計不符合規范,布局不合理,一旦發生事故,還會波及鄰近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