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特勤業務即消防特殊勤務的簡稱,是指公安消防部隊處置包括特殊火災在內的各類災害事故以及危急情況下救助生命等應急、救援的特殊勤務,其中對化學災害事故的處置又占了比較重要的地位(大約占了所有出警的10%)。化學災害事故是有害化學危險品在生產、使用、儲存等過程中發生泄漏、爆炸或燃燒,造成眾多人員傷亡和較大社會影響以及嚴重污染環境的危害。它具有突發性強、擴散迅速、傷害途徑多;偵檢不易,救援難度大;污染環境,洗消困難;社會涉及面廣,政治影響大等特點。而且處置化學災害事故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和較大的難度,處置不當,極易引起事故的擴大和人員的傷亡。化學災害事故處置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對于化學災害事故的處置不能盲目進行,必須依據現有裝備,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分布進行。公安部消防局還聯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防化指揮工程學院,以及北京、上海兩消防總隊開發了《化學災害事故處置輔助決策系統》(以下簡稱系統)作為處置化學災害事故的指導程序,并在全國基層消防部隊進行推廣。近年來全國成功處置了多起重大化學災害事故。如重慶公安消防總隊2003年12月23日成功處置的井噴事故;2004年4月16日成功處置的氯氣泄漏事故等。但各地消防部隊由于裝備、人員的素質不同,因此處置化學災害事故的能力不一,且整體上全國消防部隊處置化學災害事故的能力不高,處置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化學災害事故處置中存在的問題
(一)特勤裝備器材不夠。特勤裝備要求大量的資金投入,但由于全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所能投入裝備器材的資金非常有限且不盡相同,導致裝備器材整體水平不高但差異很大,有些特勤隊能達到部頒標準,而有些特勤隊充其量也只能算是配備了特勤班的普通中隊,除了十幾盤水帶,一些水槍、接口之類的物品,只有幾件破拆工具、幾套簡易防化服等。雖然,我們現在是根據戰術來確定裝備,但反過來,裝備對戰術起著極大的制約作用。例如,對災害事故現場進行偵檢,然后根據偵檢結果劃定警戒區。但是很多特勤隊沒有配備偵檢儀,有些配備了偵檢儀的也只能檢測3~4種有毒氣體,根本無法應付復雜多變的化學災害事故,只能用鼻子聞氣味,眼睛看濃度或是利用地形地物等比較原始的方法來劃分警戒區,這樣做既不科學又不準確。
(二)訓練方法和器材標準不統一。由于裝備的不同,導致各個特勤隊的訓練效能是不一致的,實戰能力有強有弱,另外,特勤器材不是統一配發,而是由各地自行購買,所裝備的器材各不相同,訓練方法也不一樣,在跨地區增援作戰過程中就出現了無法相互配合的問題,你的裝備我用不了,我的器材你不會用,而且接口非標準,不能互連互通,無法形成合力。例如,有些空氣呼吸器鋼瓶,由于產地不同,充氣接口有內外兩種制式,同一個特勤隊要給鋼瓶充氣就要使用兩種接頭,更何況不同支隊之間的鋼瓶就更不一樣了。戰術原則的應用差異就更大,裝備好的處置效果良好,事半功倍,裝備差的處置效果很差,且事倍功半。
(三)消防指揮員素質不高。當前消防部隊的基層各中隊的指揮員都比較年輕,大多為中專和大專文化,知識水平比以前有很大提高,但是他們對有關化學知識、化學危險物品的分類及危險特性、常見的化學危險物品泄漏及其火災、爆炸時的處置方法和搶險救援常識卻并不精通,不熟悉化學事故救援組織指揮的程序和方法,實戰經驗明顯不足,同時身體素質也并不過硬。而且當前在處置化學災害事故時,大部分消防特勤隊應用系統作為事故處置的決策依據,但多數指揮員都沒有較高的素質按照系統規定來組織事故現場的戰斗展開,結果沒有真正發揮系統的作用。
(四)貼近實戰的模擬訓練還不夠。所謂貼進實戰的模擬訓練,就是訓練中所假想的災害事故盡可能模擬事故現場,要逼真、接近實戰環境。例如,以不燃液體替代可燃液體給管道加壓模擬管道裂縫泄露,練習在壓力下堵漏。大多數戰士平時是很少接觸到石油、化工的裝置區和罐區,對一些常用的諸如閥門、法蘭、儀表、氣相、液相管線都沒有概念,不知為何物,這些都是我們將來進行化學災害事故中要處置的對象,對它們的熟悉程度決定著處置的成敗。
(五)處置系統不夠細化、量化,可操作性還不夠強。各地在執行處置系統時,感到系統需要再進一步細化、量化,系統中有些條目只有定性的東西,沒有定量的東西,操作起來比較困難。比如警戒區的劃分,可分為重度危險區、輕度危險區、安全區,根據濃度來確定,在特勤業務訓練中是這樣規定的:“小組從上風兩個不同方向行進,以泄漏源為焦點沿橢圓形線路檢測,當第1、2名人員手中的有毒氣體偵檢儀器報警時,示意第3或第4名設置警戒標志桿,然后第1、2名繼續向下風方向探測,一直到第1、2名匯合并形成封閉形橢圓警戒區。”那么規定中只提到的偵檢儀報警,但并沒有說明報警器濃度是爆炸下限,還是其爆炸下限的30%,20%,10%,這一點沒有明確,從而影響到我們如何設置報警濃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