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學纖維的基本特點
化學纖維包括人造纖維和合成纖維。人造纖維的安全性質與棉花相同,但靜電的產生和積聚性能高于棉花,自燃點一般都在420℃左右。合成纖維本質上屬于有機化工產品,遇有明火時先融熔后燃燒,在高溫下燃燒非常猛烈。其中腈綸沒有明顯的熔點,但先軟化、分解,生成著火的熔滴,加速了燃燒和蔓延。所以化纖晶庫房必須有一定的安全設施,以保證儲存安全。
二、安全技術要求
(一)包裝和堆垛安全技術要求
因化學纖維具有自然和可燃的特性(人造纖維的自燃點420%,氧指數19.7%;合成纖維的自燃點為450-570℃,氧指數除氯綸、錦綸及滌綸稍高外,其他如醋酸纖維、維綸、脂綸及丙綸都較低),星星之火即可釀成火災,而且撲救的難度也大。因此,在包裝和堆垛時要求不能野蠻裝卸,以防止因摩擦和靜電等原因產生火花,形成災難?;旒彽幕w產品有陰燃的性能,堆垛時應做到便于檢查、隔離和疏散。
(二)露天堆場安全技術要求
在化纖產品的堆場,要有防止化學纖維遇外來火星引起燃燒的措施,同時要防止雷擊起火?;瘜W纖維的吸水性能雖然比天然纖維低,但受潮后,由于菌類影響也會變色長霉,因此必須有防止雨水和受潮霉變的措施。
三、重點部位的安全技術
(一)庫房安全技術要求
(1)化學纖維不論是原料或織成品都屬可燃物質。庫房建設和設備配備,應符合現行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范的要求。
(2)庫內照明燈具要加保護套罩,電線宜暗線布置。動力線應設在室外,如使用天車和機械吊運設備時,電源可由膠皮套管電纜引入,但庫內電線、電纜均不應有接頭,插座、開關應設在室外,并有防雨防潮設施。燈具應布置在通道上方,必須布置在垛架上方時,距貨垛的垂直和水平距離應大于lm。要定期檢查電氣設備的完好狀況和絕緣性能,飛口發現異常和老化現象時要及時更換。
(3)各種機械設備的電氣開關都要加金屬防護罩,吊具吊鉤應采用碰擊不產生火花的金屬材料制作。
(4)高翻窗、通風孔、拔風筒、風帽等孔口,應有防止雨、雪、鳥蟲、蟻、鼠、蛇等進入的措施,一般除加金屬網、欄外,還應加裝金屬紗窗。
(5)庫房應設可靠的防雷接地設施,接地極應離開外墻3m以上。
(6)應在庫房內便于取放的墻及柱上安放滅火用具及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手提或推車式滅火器,數量應符合規范要求。
(7)重要的、大型的化纖倉庫應按規范要求設火災探測器并自動報警。
(8)庫房的垛座要求隔柵,平臺應堅固穩定,垛座與墻的距離不宜小于0.5m,主要通道寬度不宜小于2m。
(9)庫區內的安全隔離地帶,不宜種植草本植物,不堆放易燃和可燃物體。
(10)庫房內不宜設休息室和辦公室,如必須設立時,應用防火墻隔離,并單獨設置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