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論
大多數的國家在允許人們駕駛汽車以前,需要檢驗他們的駕駛能力。為了成為一個熟練和安全的駕駛員,人們必須有技能,駕駛汽車是在進行危險的工作,但還是留下這樣的事實,作為不小心駕駛的結果,,每天都有許多人遇害或受傷。盡管壓縮氣體工業的安全記錄是極好,但是由氣體產品使用者所引起的問題, 以及同樣這些使用者卷入的事故表明,他們中許多人即沒有學習也沒有應用那些可以使他們獲得處理壓縮氣體“許可證”的安全措施。當由那些受過正規訓練和認識到有潛在危險的工作人員來處理壓縮氣體時,就可以安全地進行工作,就像在任何實驗室里根據日常工作安排正常處理大多數普通的化學液體和固體一樣。
運輸部(DOT)[1]對壓縮氣體的定義為:在20℃(68。F)下,以280kPa(40.6psia)或更高絕對壓力包裝的任何物質或混合物。
危險
必須把壓縮氣體的處理看做為要比液體或固體物質的處理更具危險性,因為下列性質是壓縮氣體所特有的:壓力、低閃點(可燃氣體)、低沸點以及許多危險氣體具有的視覺和(或)嗅覺不可感知性。危險的引起可能是由裝置損壞以及系統壓力密封不嚴而造成泄漏的結果。還有,不適當的壓力控制可能會引起流量控制失調進而產生不安全的反應速率。泄漏氣體的擴散可能導致大氣被迅速污染,因而具有毒性、麻痹和窒息作用,如系可燃氣體,還會迅速達到產生爆炸的溫度。加壓下,可燃氣體的閃點始終低于環境溫度或室溫。因此泄漏氣體能夠迅速和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
低沸點物質在活體組織接觸時能夠引起凍傷。這一點,對接觸像氮和氧一類的低溫液體,并不難理解,應該注意的是,凍傷還能夠由接觸像二氧化碳、碳氟化物和丙烯一類液化氣體的液相產生。一些壓縮氣體與其它化學品相似,還具有腐蝕性、刺激性和高反應活性。
壓縮氣體安全處理所采用的方法,主要集中在想法確保氣體的密封度,以防止它們逸出到大氣中,同時還應使壓力和流量的調控得當。所有法則和規定都是依此而制訂的。通常只是由于基本處理法則遭到了破壞,才需要掌握有關緊急處理方法的知識。最好是遵守規則,避免使用緊急措施。表1列出了處理壓縮氣體時一些常見的違背基本法則的情況。
表1 常見的壓縮氣體違章操作
1 | 使用不可靠的鋼瓶。 |
2 | 鋼瓶貯存未戴防護帽。 |
3 | 將不相容的氣體(如氫和氧)貯存在一起。 |
4 | 鋼瓶未使用時,瓶閥未關閉(僅關閉所接調節器上的排氣閥是不夠的)。 |
5 | 在熔焊、燃燒或釬焊操作時沒有準備滅火器。 |
6 | 在使用腐蝕性氣體的地方,沒有配備安全噴淋設備和洗眼噴水器。 |
7 | 在使用或貯存有毒氣體的鄰近區域,未按慣例配置氣體防毒面罩(或)自持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