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工企業生產過程中,由于使用大量揮發性有機物質,使工廠內的某些區域成為爆炸危險區域。廠房的電氣設計必須把防爆安全作為設計方案的首要因素來慎重對待。
因此,有必要研究和考慮各種影響安全的因素,充分考慮生產、維修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危險,方能提高化工企業防爆廠房的設計水平,降低由于電氣原因發生爆炸危險的概率。
1 構成爆炸的三個基本條件
1.1釋放源
可釋放出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質所在的位置或地點稱為釋放源。密閉容器和通道本身不視作釋放源,當事故情況或在正常操作過程中產生易爆可燃物質外溢時,則被看作釋放源。釋放源應按易燃物質的釋放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的長短進行分級。對于有爆炸危險的物料,最重要的是要努力保證不發生外溢。
有時這種釋放是不可避免的,如自動計量或自動分析儀等在正常操作過程中,也會釋放出少量可燃、易燃物質。電氣設備應當能夠在這種狀態下長期正常工作,在設計中必須考慮相應措施,使其不產生爆炸混合物。
1.2點燃源
煙頭、撞擊火花、明火、化學反應熱、熱物體表面等都可以起到點燃作用,成為點燃源。而電器控制設備,如燈開關、磁力起動器等在分合過程中產生的電弧以及電器設備表面的熱積累都是可能的點燃源。在電氣設計中最重要的是要防止因電氣設備導致點燃的問題。
1.3爆炸濃度
爆炸性氣體、蒸氣、粉塵等要與空氣混合成一定比例,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這種比例稱作爆炸濃度。當混合物濃度超過爆炸濃度上限或低于爆炸濃度下限時,都不能被點燃。在上限與下限的危險區域之中,特別應當注意下限,因為低于下限的混合物經過積累,隨時可能達到爆炸濃度的下限而被點燃。因此,對化工企業廠房所有可能泄漏可燃性物質的地方都不可忽視。釋放源、點燃源和爆炸濃度構成了爆炸的三個基本條件,缺少其中任何一個條件時,均夠不成爆炸。因此,電氣設計中的防爆措施應當從這三個方面來考慮。
2 提高電氣防爆安全的幾條基本措施
2.1搞好電氣設備選型,使其不成為點燃源
為了防止電弧和電火花的外泄,降低電氣設備表面溫度,化工企業防爆廠房常選用充油型、隔爆型、無火花型、充氣型、正壓型、增安型電氣設備。如油表面充氮的變壓器,冷卻介質為非燃燒液體阿斯加拉(ASKarel)的變壓器,使用氣體絕緣氣體的六氟化硫開關裝置等。這些設備雖然費用較高,但能有效的防止電火花外泄。
近年來,防爆電器制造行業又研制開發了一種無火花型防爆電氣設備,在正常運行中不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其基本的保證措施是采用新型絕緣材料,提高絕緣等級,防止熱量聚集,從設備的設計和制造水平上提高其安全性。如電機絕緣繞阻的允許溫升要比其它電機溫升標準降低10℃,絕對耐壓試驗電壓要比其它電機提高10%~30%等。因而無火花型設備沒有隔爆型那樣笨重的金屬外殼,具有重量輕,結構簡單,維修方便等優點。由于我國絕緣材料工業發展較慢,無火花型和隔爆型相比,其價格沒有明顯的下降,因而還沒有在工程設計中被廣泛應用,許多設計仍習慣采用隔爆型設備。在我國引進的許多化工成套裝置中,日本、原西德等技術先進國家已普遍采用無火花型電氣設備。我們有必要加快對這種設備的認識,盡快將其運用到化工企業防爆廠房的電氣設計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