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氣防火措施
⑴噴漆作業場所的電氣設備,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安裝或維修。而且在安裝檢修電氣設備時,應停止噴涂作業,并將油漆和稀料等易燃品搬到安全地方,用非燃材料蓋嚴,以免電氣火花引起火災。
⑵涂裝車間內的電氣設備和照明裝置,必須是防爆型的,如通風機應用防爆型電機,風機葉輪應是有色金屬,以免黑色金屬受碰撞后產生火花引起火災。照明必須使用防爆燈具。
⑶凡是噴漆設備,如噴漆柜、引風機、噴機、輸送鏈等,均應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各種送電閘刀、配電盤、斷路器等,最好安裝在室外和安全地點。 ⑷在靜電噴漆中,為確保防火安全,電壓不得高于8萬伏以上,噴槍或噴盤與鋼桶距離不得少于250毫米,以免電壓過高或噴距太近產生放電,電火引起火災。
2.烘干爐防火措施
⑴嚴禁使用有電阻絲外露的電熱元件,應用蒸氣、熱風、遠紅外電熱元件等進行烘干。若采用紅外燈烘干時,應將紅外線燈固定在壁龕內,外面要加玻璃罩保護。以防漏電,造成火災。
⑵烘干鋼桶時,噴漆室應距離烘干爐稍遠一些,不要急于進入烘干爐,以防剛噴好的漆中的大部分溶劑的蒸氣散布在烘干爐內,遇高溫造成火災或爆炸事故。
⑶在烘干爐中烘烤鋼桶時,必須開動通風機,以使溶劑蒸氣不致積聚在爐內而達到爆炸極限濃度。如果烘干爐無通風設備時,可延長進爐前的爐外晾放時間,使溶劑充分揮發。
⑷較長的自動烘干爐,應在其頂部裝設通風管,并在適當位置裝設防爆門。以供發生事故時起到泄壓作用,也利于及時排除爐內故障。
⑸應控制烘爐溫度不得高于該漆中溶劑的自然點,以防引起自燃。
3.油漆貯存防火措施
⑴油漆和溶劑應貯存在干燥、陰涼、通風、隔熱、無陽光直射的庫房里。庫房的耐火等級應為一、二級,不得與普通物資混存。
⑵貯存庫房30米內不許動用明火,不許吸煙,并應張貼“嚴禁煙火”的標志。
⑶貯存庫內必須搭設木架,漆桶放在木架上,保證穩固,嚴禁漆桶倒垛碰撞,產生火星引起火災。
⑷油漆進庫存放時,要輕搬輕放,人工堆碼不宜超過1.8米,機械堆碼可適當高一些,以免倒垛發生事故。
⑸油漆庫房門前,不得堆放浸有油漆的棉紗、破布等可燃性物品,以免積壓過久產生熱度或遇電火、雷火等造成火災。
4.消防措施
⑴涂裝車間或油漆庫房,應裝設自動噴火滅火設備,油漆庫應裝設降溫設備,確保安全。
⑵涂漆車間、調漆房、烘干爐、倉庫等,必須配置足夠量的泡沫、干粉等滅火器、干沙及石棉板等。滅火器應本著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布點。管理人員應懂得防火常識、滅火知識,并能夠熟練掌握滅火器。滅火器要經常檢查,定期換藥。
⑶每個涂裝施工人員,應牢記油漆易燃易爆的危險性,并具備一定的防火和滅火知識,會熟練使用滅火器和簡易的消防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后,應立即關閉鄰近車間的鐵門,并把各種設備的電源切斷,立即將火撲滅。必要時應先向有關部門報警,配合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