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汽車工業迅猛發展,配套修建的加油、加氣站也如雨后春筍般遍布城鄉各地。油氣屬于易燃易爆物質,很容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對消防安全工作有很高的要求。2007年11月24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楊高南路浦三路口,一處正在施工的中石油加油站發生爆炸,造成2名加油站工人和2名路人死亡,40人受傷。爆炸原因已經查明,是加油站停業檢修過程中,現場施工人員違章作業,在未對與管道相通的2號儲氣罐進行有效安全隔離的情況下,用壓縮空氣對管道實施氣密性試驗,導致儲氣罐內未經清洗置換的液化石油氣與壓縮空氣混合,引起化學性爆炸。
加油站火災隱患
(一)設施方面
1.埋地油罐不設固定裝置
有的加油站將油罐直埋地下,不設固定裝置,有的直埋地面水位以下,夏季遇長期雨天,油罐四周就會積滿雨水。水有強大浮力,油罐可能浮起,將與其連接的管道拉斷,使油罐變形,造成跑油甚至火災事故。
2.油罐通氣管管口沒有安裝阻火器
加油站的埋地油罐與油庫的地上油罐不同,埋地油罐內氣體空間的晝夜溫差不大,不會產生小呼吸,而大呼吸時呼吸閥對減少油品損耗不起作用,安上呼吸閥反而增加了卸油阻力,延長卸油時間,故不必安裝呼吸閥。但為了防止外面的火源引入油罐內,造成事故,通氣管口必須按規定安裝阻火器。
3.油罐設在建筑物內或地下室內
如果油罐設在建筑物內或地下室內,必然需要安裝量油孔、閘閥和法蘭等附件,這些附件有可能成為爆炸危險性氣體的釋放源。泄漏和噴濺式卸油管揮發的油氣,會由于通風不良積聚在室內,人員進入容易中毒,遇火源會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采用噴濺式卸油,油氣積聚在室內無法擴散,遇火花會發生爆炸。因此,加油站油罐的安裝必須為直埋地下式,嚴禁設在建筑物內或地下室內。
4.違規使用明火、電爐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明確規定,油罐與明火的距離是:一級加油站30m;二級加油站25m;三級加油站17.5m。但是,一些加油站的營業室、值班室與油罐的距離達不到安全規定,營業室和值班室內有吸煙、用明火做飯、使用電爐等現象,容易發生火災事故。
5.電氣設備安裝不符合安全要求
有的營業室及值班室內的照明線路不按要求敷設,開關不符合防爆要求,進線口不密封,有的加油機線路型號不符合規定,油氣浸蝕會使電纜外皮脫落,造成短路,引起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