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裝用料應盡量選用熔點和氧指數較高的材料作外皮,用含碳量低的金屬作捆扎材料。
(2)吊裝、搬運時,防止吊鉤、手鉤、水泥地面與捆扎箍、帶碰擊產生火花。不宜拖運,以免磨擦起火。
(3)堆垛和庫存必須分類、限量,碼放整齊、牢固,防止傾倒壓墻、壓柱。
(4)垛高距頂棚不應小于0.5米(m),并不得超過橫梁。
(5)化纖原料或成品入庫時,必須包裝完整,標志清晰。散包要重新捆扎或專門存放。嚴禁亂堆亂放,錯接錯發。
(6)化纖容易產生和積聚靜電,入庫時要檢查靜電電位、電量,必要時要靜置一段時間方可入庫上垛。
(7)化學和物理性能相互有抵觸的化纖原料或成品,應嚴格分開堆放。對滅火劑要求不問的化纖產品也應分開堆放。
(8)使用叉車搬運碼垛時,電瓶電路不得產生火花并有隔離設施,柴油叉車要裝好火花熄滅器,漏撒物不能落在排氣管上,否則不準叉車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