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項目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初步設計,并進一步完善生產工藝過程中的安全設計,以達到本質安全化;
2.選用的生產設備應符合安全人-機工程的要求及《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等標準的規定;
3.各類生產人員需進行職業適應性選擇,其生理、心理均應滿足工作安全要求;
4.在檢修、動火作業時必須經審批,嚴格動火制度,從辦證、隔絕、置換、分析、清除周圍易燃、可燃物到消防措施和監護等都應一一落實后,方可批準動火;
5.易燃易爆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符合《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17914-1999的相關規定;
6.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當絕緣損壞或其它特殊情況下可能帶電的電氣與機械設備的金屬部分,都應實行保護接地或接零;
7.生產場所有生產性毒物、噪聲、熱源的部位,應采取相應的職業危害防治措施,根據作業特點和防護要求,發放質量和性能符合相關規定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作業人員及時穿戴;
8.根據預先危險性分析所給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對各單元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9.根據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的結果和危險等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降低事故的發生的概率和危害。
10.認真安全預評價分析中所列各項預防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