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用火和一級火票時,動火人、動火單位領導、審批人、監護人、分析人、用火申請單位領導等需簽字的有關人員,必須到動火現場辦公,進行檢查確認簽字,火票必須在20分鐘內開出;所有的火票必須在申請單位提出申請40分鐘內開出;火票開出后,所有的動火單位必須在火源開出后1小時內動火作業,超過1小時后應重新辦理。
2.各單位要量力而行,嚴格控制火票的數量,對監護力量和動火條件的具備等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開出火票。
3.動火時,主管單位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現場協調解決動火中的安全問題;管轄區域單位、施工單位都必須派出用火監護人,只要現場有動火,現場就必須有監護人。
4.火票開出后,申請單位簽字領導、施工主管單位簽字領導、安環辦審批人員要定時到現場督促、檢查動火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王璞 何建輝 朱晉軍
2.各單位要量力而行,嚴格控制火票的數量,對監護力量和動火條件的具備等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開出火票。
3.動火時,主管單位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現場協調解決動火中的安全問題;管轄區域單位、施工單位都必須派出用火監護人,只要現場有動火,現場就必須有監護人。
4.火票開出后,申請單位簽字領導、施工主管單位簽字領導、安環辦審批人員要定時到現場督促、檢查動火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王璞 何建輝 朱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