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本身就是一個明火作業過程,無論是焊接還是切割,都經常接觸到可燃、易燃、易爆物質,同時多數是與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打交道,危險性很大。發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動火設備內部本身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沒有進行全面吹掃、置換、蒸煮、水洗、抽加盲板等程序處理,或雖經處理而達不到動火條件,沒有進行分析或分析不準,而盲目動火,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2.氣爆、氣割動火所用的乙炔、氧氣等都是易燃、易爆氣體,膠帶、減壓閥等器具不完好,出現泄漏,易發生燃燒和引起爆炸。
3.在動火作業時,無論是氣割、氣焊或是電焊,都要使金屬在高溫下熔化。熔化的金屬熔液易到處飛濺,使周圍的地漏、明溝、污油井、電纜溝以及取樣點、排污點、泄漏點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4.氣焊、氣割時所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都是壓力容器,設備本身都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如果違反安全規定,使用不當,例如乙炔瓶倒放使用,氧氣瓶、乙炔瓶沒有防震膠圈,乙炔瓶橫臥滾動后馬上使用,氧氣瓶、乙炔瓶離動火點的安全距離不夠10m,或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安全距離不夠3m;氧氣瓶、乙炔瓶受熱或漏氣等,都易發生著火、爆炸事故。
5.用電焊時,電焊機不完好或地線、把線絕緣不好,造成與在用設備、管線發生打火現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他設備、管線發生打火現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他設備、管線上引弧,造成設備、管線擊穿,或使設備、管線損傷,留下隱患。有的甚至將接地線連接于在用管線、設備以及相連的鋼結構上。
6.用電時,電線或工具絕緣不好發生漏電,或焊工不穿絕緣鞋,在容器內部或潮濕環境作業,造成人員觸電,或合閘時,保險熔斷產生弧光燒傷皮膚等。
7.監護人員脫離崗位或沒有人監護;防范措施落實不到位;環境條件發生變化時如取樣、排污、泄漏等沒有及時停火,都容易發生事故。
(黃遷亮 姚永釗)
1.動火設備內部本身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沒有進行全面吹掃、置換、蒸煮、水洗、抽加盲板等程序處理,或雖經處理而達不到動火條件,沒有進行分析或分析不準,而盲目動火,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2.氣爆、氣割動火所用的乙炔、氧氣等都是易燃、易爆氣體,膠帶、減壓閥等器具不完好,出現泄漏,易發生燃燒和引起爆炸。
3.在動火作業時,無論是氣割、氣焊或是電焊,都要使金屬在高溫下熔化。熔化的金屬熔液易到處飛濺,使周圍的地漏、明溝、污油井、電纜溝以及取樣點、排污點、泄漏點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4.氣焊、氣割時所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都是壓力容器,設備本身都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如果違反安全規定,使用不當,例如乙炔瓶倒放使用,氧氣瓶、乙炔瓶沒有防震膠圈,乙炔瓶橫臥滾動后馬上使用,氧氣瓶、乙炔瓶離動火點的安全距離不夠10m,或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安全距離不夠3m;氧氣瓶、乙炔瓶受熱或漏氣等,都易發生著火、爆炸事故。
5.用電焊時,電焊機不完好或地線、把線絕緣不好,造成與在用設備、管線發生打火現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他設備、管線發生打火現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他設備、管線上引弧,造成設備、管線擊穿,或使設備、管線損傷,留下隱患。有的甚至將接地線連接于在用管線、設備以及相連的鋼結構上。
6.用電時,電線或工具絕緣不好發生漏電,或焊工不穿絕緣鞋,在容器內部或潮濕環境作業,造成人員觸電,或合閘時,保險熔斷產生弧光燒傷皮膚等。
7.監護人員脫離崗位或沒有人監護;防范措施落實不到位;環境條件發生變化時如取樣、排污、泄漏等沒有及時停火,都容易發生事故。
(黃遷亮 姚永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