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瓶的最高使用溫度是指氣瓶在充裝氣體以后,可能達到的最高溫度。《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60℃為氣瓶的最高使用溫度。
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對于盛裝壓縮氣體的氣瓶,是指氣體在基準溫度下(一般為20℃)的充裝壓力;對于盛裝液化氣體的氣瓶,是指按規定的充裝系數完裝,溫度為 60℃時瓶內介質的壓力;對于盛裝溶解乙炔的氣瓶,是指在限定充裝量下,溫度 60℃時瓶內乙炔氣的壓力。
氣瓶的公稱容積是指氣瓶規程和標準規定的氣瓶容積的分級系列,公稱容積和公稱工作壓力一樣是一個名義值,而不是準確的實際值。為安全計,氣瓶的實際容積必須大于公稱容積,允差為+5%。可見,公稱容積雖是一個稱謂的名義值,但限制是很嚴格的,不能隨便稱呼。比如公稱容積為40L的無縫氣瓶,其實際容積應在40L至42L之間。
氣瓶的鋼印標記,對識別氣瓶并準確充裝,安全使用,定期檢驗等起著重要作用,鋼印標記按規定應刻印在氣瓶肩部或護罩上,標記上至少應有以下內容:(1)氣瓶制造單位名稱或代號;(2)氣瓶編號; (3)水壓試驗壓力,MPa;(4)公稱工作壓力,MPa;(5)實際重量,kg; (6)實際容積,L;(7)瓶體設計壁厚,mm;(8)制造單位檢驗標記和制造年月;(9)監督檢驗標記;(10)寒冷地區用氣瓶標記。
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對于盛裝壓縮氣體的氣瓶,是指氣體在基準溫度下(一般為20℃)的充裝壓力;對于盛裝液化氣體的氣瓶,是指按規定的充裝系數完裝,溫度為 60℃時瓶內介質的壓力;對于盛裝溶解乙炔的氣瓶,是指在限定充裝量下,溫度 60℃時瓶內乙炔氣的壓力。
氣瓶的公稱容積是指氣瓶規程和標準規定的氣瓶容積的分級系列,公稱容積和公稱工作壓力一樣是一個名義值,而不是準確的實際值。為安全計,氣瓶的實際容積必須大于公稱容積,允差為+5%。可見,公稱容積雖是一個稱謂的名義值,但限制是很嚴格的,不能隨便稱呼。比如公稱容積為40L的無縫氣瓶,其實際容積應在40L至42L之間。
氣瓶的鋼印標記,對識別氣瓶并準確充裝,安全使用,定期檢驗等起著重要作用,鋼印標記按規定應刻印在氣瓶肩部或護罩上,標記上至少應有以下內容:(1)氣瓶制造單位名稱或代號;(2)氣瓶編號; (3)水壓試驗壓力,MPa;(4)公稱工作壓力,MPa;(5)實際重量,kg; (6)實際容積,L;(7)瓶體設計壁厚,mm;(8)制造單位檢驗標記和制造年月;(9)監督檢驗標記;(10)寒冷地區用氣瓶標記。